
(吉隆坡28日讯)国会反对党领袖拿督斯里韩沙再努丁表示,为了确保在任期内对首相权力集中现象形成制衡,反对党坚持认为首相不得同时兼任财政部长。
他说,原则上反对党认为,为了加强制衡机制而进行的制度性改革,不应流于形式或半途而废。
韩沙再努丁今天发表文告指出,反对党国会议员已于2月26日召开特别会议,审议有关“律检分权”以及引入首相任期限制的《联邦宪法》修正法案。议决政府应在此两项法案提呈国会下议院辩论与表决之前,对若干条文作出修订。
针对律检分权的法案,韩沙指出,反对党认为必须确保检察司与律政司(前称总检察长)这两个机构在行使职权时,真正不受任何干预,并须受到明确及透明的问责机制约束。
他说,政府应在检察司的任命与罢免程序中,引入独立且具公信力的机制,无论是通过设立一个具两党性质的国会特别遴选委员会,或采用其他在独立性、透明度与合法性方面同等有效的方式。
他强调,该国会特别委员会应拥有与国家公共账目委员会同等的地位与权力,包括在特定程序中传召检察司或律政司,就检控政策及遵守法治原则等问题作出说明,同时不得影响正在进行中的司法案件程序。
“反对党呼吁,该宪法修正案亦应考虑纳入条文,允许对检察司行使检控权的决定,以及律政司履行职能的行为进行司法复核,以符合议会民主制度中制衡原则的要求。”
针对首相任期限制的修正案,韩沙再努丁说,政府必须确保《联邦宪法》所保障的权利不会受到直接或间接的影响。
他强调,任何修正案都不得限制国家元首在《联邦宪法》第40(2)(a)条,并结合第43(2)(a)条下所赋予的委任首相酌情权。
他说,若有关法案限制国家元首只能从特定的下议院议员中委任首相,则必须根据《联邦宪法》第38(4)条,事先获得马来统治者理事会的同意。
“反对党敦促政府根据真正的权力分立原则、司法与检控机构的独立性,以及维护《联邦宪法》所规定的国家元首酌情权,对所提呈的法案内容加以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