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破坏12提款机控5罪 去年曾伤人再控1罪

(吉隆坡26日讯)一名兼职油漆工人的67岁华裔男子,因涉嫌在新年期间持硬物勐砸破坏12部提款及存款机萤幕,今日在5项蓄意破坏罪名下被提控,同时也因于去年持棍致伤一名男子,而在持武器伤人罪名下被控上法庭。
这名被告为梁坤(译音),他是于今早9时30分,在警方押送下抵达大使路法庭,面对媒体镜头时神情从容,表现得淡定冷静。
被告今日先后在4个推事庭共面对6项控状,惟他否认所有罪状,合共需交出1万8300令吉保释金,并由一名担保人担保,另加每月按时到警局报到为附加条件,保外候审。
控状指被告分别于本月16和17日,在增江南区及北区,砸破大众银行、兴业银行及马来亚银行共13部提款机和一部存款机外壳盖,因而牴触刑事法典第427(蓄意破坏)条文。
在此条文下一旦罪成,涉及者可被判处不超少过1年及不超过5年监禁,罚款或者两者兼施。
另外,被告也被控于去年9月9日晚上10时,在甲洞大街一间瓷砖店外持棍致伤一名华裔男子,因此牴触刑事法典第324(持武器伤人)条文,在此条文下一旦罪成,可被判处监禁3年,或罚款或鞭笞。
这名被告否认有罪后,向推事求情时指出,他与妻子离婚后,便与妻女失去联繫,他以从事油漆工作维生,收入不稳定,因此恳请推事酌情降低保释金。
推事最终批准被告以800至4000令吉保释金让他保外候审。
除夕取不到钱 发狂砸坏ATM
警方是在本月18日逮捕一名涉案的67岁本地男子,揭发对方只因在大年除夕提款失败,就发狂砸坏多家银行的自动提款机(ATM)。
随着嫌犯落网,警方成功侦破接获的5宗投报。
较早时,冼都警区主任峇斯里助理总监指出,警方于今午3时21分成功逮捕1名本地男嫌犯(67岁),并起获对方干案时穿着的衣服、1个头盔、1辆摩哆、以及使用的1块砖石。
“根据嫌犯口供,他是因为不满到银行提款机取钱失败,怒而将附近银行的提款机萤幕砸碎。”
这宗破坏银行提款机案件于年除夕早上至大年初一晚上,在隆市增江地区发生,导致12部提款机暂时无法使用,影响民众提款。
据了解,涉案人是趁银行保安人员换岗期间,进入银行自动提款机室,砸破提款机萤幕,共造成6万4000令吉损失。
67岁被告梁坤在4间推事庭共面对以下6条罪状:
时间 地点 事项 刑事条文 保释金(令吉)
16/2/2026 8am 增江南区马来亚银行 砸破一部提款机 蓄意破坏 3500
16/2/2026 10pm 增江南区马来亚银行 砸破存款机外壳盖 蓄意破坏 800
16/2/2026 9.30pm 分增江北区兴业银行 砸破2部提款机 蓄意破坏 3000
17/2/2026 8.44pm 增江北区大众银行 砸破5部提款机 蓄意破坏 4000
17/2/2026 11.04pm 分增江南区马来亚银行 砸破5部提款机 蓄意破坏 4000
9/9/2025 10pm 甲洞大街瓷砖店外 持棍致伤一名男子 持武器伤人 4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