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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会〡检控分权修案生效后 首相将不参与委检控官

(吉隆坡23日讯)总检察长丹斯里莫哈末杜苏基指出,在总检察长与检控官分权的宪法修正案生效后,首相将不再参与检控官的委任程序,以排除任何政治干预,避免在委任检控官时受到政治影响。
他今日在2026年联邦宪法修正案汇报会上说,这项修宪案不赋予包括首相在内的政治人物任何角色,以确保检控官公正履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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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项汇报会是由首相署(法律及体制)部长拿督斯里阿莎丽娜主持。
他表示,检控官的委任由国家元首酌情决定,并须经统治者会议批准,任期7年。
由委会提呈候选人
他指出,至于检控官候选人将由司法及法律服务委员会提呈,除了须具备至少10年诉讼经验外,检控官人选也不能是国会议员或州议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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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担心,若委任程序涉及人民代议士或政治人物,检控官可能会受到参与委任过程者的影响。”

阿莎丽娜:检控官无须向国会负责
此外,阿莎丽娜指出,检控官无须向国会负责,因为这个职位并非政治委任,而是专业机构职位。
“例如,如果总检察长由政治人物担任,无论是国会议员或上议员,他就有义务向国会负责。”
她说,尽管法案规定检控官的任期为7年,但任期届满后,当事人可向司法及法律服务委员会申请续任或延长任期,惟须经审核。
“我们不希望检控官任期自动延长,相关人士必须提出申请,让委员会评估其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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