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纽约21日综合电)美国最高法院20日做出重大裁决,认定总统无权依据《国际紧急经济权力法》(IEEPA)加征关税,使得美国对全球进口商品的加权平均关税税率一口气从15.4%骤降至8.3%,降幅达7.1个百分点。
国际贸易监测组织《Global Trade Alert》指出,这项裁决使所有依照IEEPA名义课征的关税全数失效,包括适用《美加墨协定》以外全球进口商品的10%基准关税及针对特定国家加码课征的附加税,例如对中国额外征收的10%、对欧盟课征的20%。
透过紧急行政命令实施的关税同样宣告无效,包括针对中国芬太尼问题祭出的紧急附加费、针对加墨边境安全议题课征的紧急关税,以及原本用以防止其他关税工具将实际税率压低至IEEPA水准以下的关税下限机制,全都随着最高法院宣判而废除。
可是按照《贸易扩张法》第232条课征的钢铁、铝、铜、木材及汽车零组件产品25%关税仍然有效;针对中国商品依《贸易法》第301条加征的各项关税也继续维持;最惠国待遇基本税率(HTS/MFN Baseline Rates)同样不受影响,包括《美墨加协定》与《美韩自由贸易协定》。
判决前后的变化显示,美国前20大进口来源国与地区的关税负担普遍大幅减轻。中国虽是税负最重的国家,可是平均关税已从判决前的36.8%降至21.2%;越南以10.4%排名第2,成为前20大来源国中仅次于中国的高关税国,依序为日本9.9%、泰国9.7%,台湾以9.6%排第5位,判决前是14.6%;马来西亚排在第20位,判决前是19%。
从关税结构看来,第232条关税已成为多数国家面临的主要税负来源。以台湾为例,对美出口商品承受的第232条关税达8.8%,最惠国基本税率仅0.7%;中国同时背负11.2%的第301条关税、7.5%的第232条关税,加上2.5%的基本税率。
各国关税降幅差异显着,前20大进口来源国中降幅最大的巴西达19.6个百分点,中国降了15.6个百分点,印尼、印度与越南分别减少14.9、14.1与11.2个百分点。台湾与日本降幅同为5个百分点,属中等水准。在所有贸易伙伴中,缅甸降幅最高达38.4个百分点,寮国也减少36个百分点。
产业层面影响方面,原本就以第232条关税为主的钢铁、铝与汽车产业税率降幅不大;只是过去高度仰赖IEEPA关税的产业,随着法源被最高法院否决,税率出现剧烈下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