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马

不认同挥拳 女商贩控伤警认罪 案展下月过堂

(居林18日讯)32岁女商贩被控在居林双溪谷警局致伤警员、破坏公物及行为不检。她承认有罪,但不认同致伤警员的案情内容。

32岁的被告诺艾妮,共面对3项控状。她在庭上聆听控状后表示认罪,不过针对致伤警员的指控,她直言不认同案情内容,并告知法庭她并没有如案情所述,曾挥拳致伤该名警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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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控状,被告于本月13日下午3时30分,在居林双溪谷警局投诉柜檯,蓄意致伤一巡伍长莫哈末依尔凡。她因此牴触刑事法典第332条文,罪成可被判监禁最高3年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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