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马六甲11日讯)马六甲17岁少年弑母杀兄案,今日在甲州推事庭过堂,被告代表律师卡西安提出将案件移交高庭审理,法庭择定3月3日,进行最后一次在推事庭的过堂程序,而后正式把案件移交高庭。
卡西安今日退庭后向媒体表示,无论是父方或母方亲属,都非常关心此案进展,不时向他了解最新情况,被告绝对没有被遗弃。目前,案件所需的所有相关报告均已准备齐全,并已提呈法庭。
他说,由于案件涉及严重刑事罪行,他们已正式向推事庭申请将案件转交高庭审理。案件至今已历时逾7个月。被告目前情绪平稳,已做好心理准备面对接下来的司法程序。
“副检察司要求择定新的过堂日期,以处理把本案移交高庭。法庭最终择定3月3日为最后一次在推事庭过堂,而后将此案交由高庭审理。”
他表示,被告情况良好,情绪冷静且饮食正常,一切稳定。他已准备好面对下一步的法律程序。父亲一方亲属今日亦有出庭了解进展;至于母亲一方的亲属也与他(卡西安)保持良好沟通,不时致电关心案件进展。
“无论是父方或母方亲属,都非常关心此案进展,也不断向我了解最新情况,被告没有被遗弃。”
他说,至于被告早前提出希望与家属会面的请求,据他所知,家属方面态度开放,并未持反对立场,只是相关安排涉及一定程序,手续较为繁琐,仍需按部就班处理与协调。
本案由甲州民主行动党社青团法律组提供法律援助,出席律师代表团包括法兰西斯及陈造定。
此案于去年6月在武吉南眉发生。根据第一和第二项控状,被告被控于2025年6月12日清晨5时至5时30分,在马六甲慕迪雅拉花园一间民宅,蓄意致死51岁的母亲文秋燕和21岁的兄长林文恺,触犯刑事法典第302谋杀条文。
在此条文下,一旦裁定罪名成立,可被判处死刑或监禁不少于30年、不超过40年,若没被判死刑,将被鞭不少于12下。
被告也被控在同一时间和地点,使用折叠刀严重致伤13岁的弟弟,触犯刑事法典第326条(持械重伤他人)。
在此条文下被判罪成,刑罚是监禁最高至20年,罚款或鞭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