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吉隆坡9日讯)一名22岁女子被指1年多前乘搭电召车时,因电召车司机鲁莽驾驶而遭遇严重车祸,她不仅伤重昏迷6天,左眼受伤且右腿骨折,如今左眼只剩下30%视力,留下后遗症,惟遭遇车祸至今,警方却说案件未有任何进展,也未对付肇祸司机,令她与家人深感不满。
为此,女事主的63岁父亲刘建华已委托代表律师吴健南,入禀吉隆坡法庭提出民事诉讼,并在今早召开记者会,讲述事发经过和细节。
刘小姐说,她于2024年10月21日晚上从朋友位于新街场的住处,使用电召车服务叫车回家,当时接她的是黄姓司机,她上车后发觉司机鲁莽驾驶,当时坐在后座的她因车内不停摇晃而觉得恐惧,曾讯息告诉朋友当时自己所面临的情况,可是她未能来得及回复朋友的讯息,轿车就已失控向车道左侧翻覆。
生活和工作上面临困扰
她回忆起当时的恐怖经历时,数度哽咽地告诉现场记者,她在车祸后的首6日伤重昏迷,并且左眼伤势严重,而且右腿也有骨折,住院逾1个月后才出院。
她说,虽然她在车祸半年后,因接受物理治已无需依赖拐杖正常行走,但是她的左眼因伤势严重,目前只剩下不到30%的视力,这也导致她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上面临许多困扰。
刘小姐指出,当时电召车软体页面上并没有显示黄姓司机的全名,但看见其他乘客留下好的反馈后,便不疑有他地上了车。
女事主父亲刘建华指出,之后他与女儿曾向警方录供,并向警方投报黄姓司机逾1年后,警方却不肯透露调查进展,并未曾对肇祸司机采取任何行动,令他深感不满。
“我曾数次向警方询问调查进展,但警方不断推脱,只告诉我案情未有任何进展,未对肇祸司机进行逮捕或提控,而且警方未曾对他进行尿检或血液检查,此案就这样拖到如今却一直没有下文。”
针对上述事件,吴健南说,他们曾在陆路交通局网站上查询肇事车牌,才惊觉车主并非黄姓司机,而是一名方姓车主,因此他们在车祸后刚开始一段时间无法追查司机下落。
他指出,他们曾在去年6月通过电邮联系电召车公司,但公司却以个资法为由,拒绝透露涉事司机的个人讯息,而且之后没有慰问当事人及提出赔偿。
除了警方和涉事电召车公司,吴健南说,他们曾在去年的9月17日针对此事联系陆路公共交通机构(APAD),当局指出该名肇祸司机的电召车的账号已于车祸后7天被暂停。
“但我们在去年的12月18日接到当局回复,以无法联系到涉事的第三方为由,目前已结束此案。”
吴健南表示,他对当局的此说法感到不解,质疑当局作为执法单位在此事竟没有与警方相互沟通和了解情况,并为此感到不满,并斥责执法当局和警方在此案中的不作为。
“我们已针对此事起诉电召车司机、车主及涉事电召车公司,以向他们索取赔偿,此案目前已入禀吉隆坡民事法庭。”
此外,他也指出,涉事电召车公司已多次违反电召车服务指南,且未重视乘客的安全,并呼吁交通部对公司采取严厉行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