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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冒警员勒索外劳 保安员判罚款6千

(马六甲7日讯)一名保安人员涉假冒警员勒索一名外劳,今日被埪上法庭时认罪,被判罚款6000令吉。
被告是51岁的沙里依斯迈,他在控状念出后,在推事莎达仙哈面前认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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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状指被告于2月1日下午2时54分左右,在甲市新路假冒警员对一名外劳做出犯罪行为。此举触犯刑事法典第170条文。
在此条文下,罪成可被判处以最高两年监禁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根据案件事实,受害者在事发当天骑着脚车,被告随后骑摩托靠近他,并表明自己是警察,然后打开受害者的背包检查,并取走了720令吉现金,然后逃离现场。
案件由沙查诺沙里夫副检察司主控,他要求推事向被告处以适当的惩罚,以儆效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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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来自法律援助局的律师在代表求情时,要求法官从轻发落,理由是被告作为一名保安人员,每月收入只有约2400令吉,需养活妻子和3名孩子。
被告承认他犯错是为了获得更多钱财,但他对此感到后悔,并表示不会再犯。
推事最终宣判被告罚款6000令吉或坐牢5个月取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