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天球訴基爾誹謗案達成和解

(吉隆坡22日訊)雪蘭莪州行政議員劉天球起訴前雪蘭莪州大臣拿督斯里基爾誹謗案,控辯雙方於週一達成庭外和解。

高庭法官拿督聶哈斯末擇定週二記錄雙方所同意的和解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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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天球代表律師莫哈末海占說,雙方是於週一在內庭與法官會面時,表明控辯雙方經達成庭外和解。

劉天球是於2008年10月6日入稟高庭起訴基爾誹謗。

根據控狀,劉天球指基爾於同年5月8日向媒體發表虛假及具誹謗意味的言論,其內容刊登於在翌日《中國報》一篇題為“基爾揭警方報告,劉天球曾涉干預掃黃"的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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