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法庭的日子》之通譯員(三):42年司法生涯遷4州‧嚴若佳最苦學語文

(霹靂‧怡保訊)因視公務員為“鐵飯碗"的工作,現年70歲的前法庭高級通譯員嚴若佳當年毅然投身司法界,一做就是42年。他說,通譯員和警察一樣,每幾年就要接受被調派到其他州屬的工作,他就前後舉家搬到4個州屬生活,不過,“遷徙"的日子對他而言一點都不苦,最苦的是學語文。曾經,他就遇到一名只懂國語不懂英語的法官,奈何他又不諳馬來文,唯有趕緊惡補,並天天翻閱馬來報章,邊查字典邊學,直至一個月後,他這才掌握基本的馬來文詞彙,得以勝任工作。

談到這段“糗事",嚴若佳向《光明日報》笑言,並不是每個通譯員都是語言天才,但只要肯學、肯上進,沒有甚麼語言是難倒通譯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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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天翻閱馬來報章

他說,這些年來,他一家五口已先後搬到吉蘭丹州哥打峇魯、霹靂州怡保、柔佛州新山及彭亨州勞勿,四處“漂泊"早已成了他一家的家常便飯,其中他認為最辛苦的是在彭亨州工作那段時期。

他指出,通譯員至少必須精通母語及一種方言,所以他一直以來都只為華裔被告或證人的證詞從中文翻譯成英文,再轉述給推事或法官,但令他意想不到的是,他的專業竟有用不著的一天。

“彭亨州的推事聽不懂英語,我又不擅長國語,更糟糕的是,我是法庭內唯一的華裔通譯員。在別無他法下,我唯有想方設法去提昇自己的馬來文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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嚴若佳自此視學國語為一項挑戰,他規定自己每天必須翻閱整份馬來文報章,遇到不會的字眼就請教巫裔同事,並且多與巫裔同事溝通,以糾正馬來語發音。一個多月後,他終於掌握基本的馬來文詞彙,總算可以靠著這一“新語言"完成任務。

學多一種方言津貼20元

嚴若佳說,當年法庭通譯員的待遇不錯,畢業生每月可得167令吉薪資,正式錄用後則升至224令吉,若能掌握多幾種方言,每一種方言可獲10至20令吉的額外津貼。相比之下,當年一名私人公司書記的月入只有137令吉。

“雖然收入較高,自己又很喜歡這份工作,但因著法庭通譯員常被調到其他州服務,所以他和家人幾乎每隔4年就必須搬家一次。"

他慶幸當時3名子女年紀還小,不會有太大的適應問題,唯一令他覺得過意不去的是妻子,因為妻子自結婚後便放下工作,專心照顧孩子,還要陪他四處“漂泊"。

嚴若佳退休後,目前與妻子住在怡保。

退休8年仍從事翻譯

轉眼間,嚴若佳已退休8年,雖然人不在法庭,但他仍心繫翻譯工作,除了前後為英國一家出版社撰編4本法律參考書,他在閒暇時也替人翻譯法律文件,充實生活。

提到任通譯員的入行經過,他說,他在高中畢業後當了一年臨教,有一天,他在報章上看到法庭聘請華裔通譯員的廣告後,沒有多加考慮便呈上申請表格,沒想到在一個月後收到面試通知。

“小時候霹靂州的工廠不多,大人總是向小孩灌輸當教師或在政府部門工作的好處,包括薪酬較高、工作穩定等,所以我希望長大後能在政府部門覓得一職。"

他指出,當年法庭通譯員的面試資格是擁有高中學歷、通曉母語及一種方言、英文須達中五程度並且及格。

“我記得有3名考官面試我們,包括兩名華裔及一名巫裔。考題相當簡單,只是用母語及我所掌握的一種方言當場翻譯一篇報章新聞的內容。"嚴若佳憶述,當時加上他共有十五六名男女應徵者,最後只有8人通過面試。

“當年有十五六名華裔應徵法庭通譯員,反應算是不錯,不像現在的華裔都不願意當公務員。這可能是因為以前的人認為能在政府部門工作是一件值得驕傲的事,而且以前的就業機會多。"

派丹上班一度想轉行

嚴若佳在應徵通譯員的面試中過關斬將,成功被錄取後,需到吉隆坡上課一年,每週上課5天,週六則需到法庭實習,向前輩請教如何處理法庭文件。他稱,平常導師都會教導他們各種方言,包括福建話、客家話及廣東話等,但到了週六的實習最讓他感到害怕,因為他擔心無法勝任。

“儘管如此,我還是順利完成一年課程。"

嚴若佳成為法庭通譯員後,首先被派到吉蘭丹州哥打峇魯的地方法庭上班。他坦言當時非常害怕,因為人生地不熟,且只有一名華裔同事,讓華校出身的他擔心無法適應新的工作環境。

“當時我一度萌生轉行的念頭,但我硬著頭皮忍了一年後,開始喜歡上這份工作,一做便是42年,退休前還當了3年宣誓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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