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吉隆坡6日讯)内陆税收局截至1月31日已动用39亿令吉拨款,完成3万4899宗在2023年退税的案件。
首相兼财政部长拿督斯里安华指出,政府将在今年首季度内完成2023年的退税工作,并确保2024年的退税在今年底前处理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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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1月31日,已经拨款39亿令吉的款项,处理了3万4899宗在2023年的退税。无论案件积压多久,所有多缴税款都会持续退还给纳税人。“
首相以国会书面回应地不佬国会议员潘伟斯的提问时表示,为确保退款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当局采取多项措施,包括以“先进先出”原则优先处理较早积压的个案、全额清还个人多缴税款,
优先处理微中小型公司退税
“我们回优先处理微型,中小企业和面对现金流问题的公司的退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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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补充,内陆税收局去年共结清224亿5000万令吉多缴税款,是过去5年来最高纪录。
“若对比近3年(2023至2025年),昌明政府已累计处理560亿令吉退税,比2020年至2022年的370亿令吉高出50%。其中75亿令吉是在2025年12月发放,超出原定承诺的40亿令吉。”
针对峇眼国会议员林冠英询问是否就延迟退款支付2%赔偿金,安华回应,根据《1967年所得税法令》第111D条文,若退款延误并非因纳税人失误所致,税收局须就延迟退还的税款支付每年2%赔偿金,但需符合条件。
他说,纳税人若在规定期限内报税,即受薪雇员于4月30日前、经商人士于6月30日前,以及公司或相关机构在会计期结束后7个月内报税,或在获批延长期限内报税,即符合赔偿资格。
“若逾期报税、资料不完整或错误、已提出税务上诉,或预缴税额超出应缴税款,则不符合赔偿资格。”
安华强调,政府将持续依法支付相关赔偿金。截至目前,2025年部分退税已支付2360万令吉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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