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品案聘“冒牌律师”须重审 2人监30年刑罚撤销

(布城3日讯)上诉庭今日撤销两名友人涉及毒品贩运的定罪及各判处30年监禁的刑罚,并将案件发回高庭进行全面重审。
由拿督阿兹米、拿督努琳及拿督莫哈末拉兹组成的三司一致裁定,原审程序属无效审讯,原因是其中一名被告在审讯期间由无执业资格的人士代表。
主审法官拿督阿兹米在宣读判决时指出,代表被告莫哈末纳吉米的人士,并不符合《1976年法律专业法令》所规定的法律地位,却在整个审讯过程中实际担任辩护律师的角色。
他说,由于被告是由“冒牌律师”代表,审讯的完整性已遭到根本性破坏,导致整个审讯程序无效。
“本庭要处理的问题,不在于能力问题,而是在于该代表资格的合法性本身。”
因此,阿兹米裁定,撤销对莫哈末扎里夫及莫哈末纳吉米的定罪和刑罚,并将案件发回森美兰芙蓉高庭重审。
他同时将案件提控日期定于2月24日在芙蓉高庭过堂,并对两名上诉人发出还押令,等待新一轮审讯。
2023年8月18日,高庭裁定现年48岁的莫哈末扎里夫及38岁的莫哈末纳吉米贩运768.9克冰毒(甲基安非他命)罪名成立,各被判处30年监禁及12下鞭刑。
根据控状,两人被指于2018年9月18日下午3时45分,在森美兰州汝来市中心一带的一家快餐店内犯下有关罪行。
莫哈末纳吉米另因在同一地点、日期及时间持有13.11克同类毒品,被加判两年监禁及三下鞭刑,刑期同期执行。
在今日的庭审中,莫哈末纳吉米的代表律师R·帕拉雅申请呈交新证据,并指出,他是在该名前代表被捕后,才发现对方并非具备合法资格的执业律师。
他补充,该名人士随后于去年因包括违反《1976年法律专业法令》在内的三项罪名被控并罚款。莫哈末扎里夫的代表律师吴佳仪(音译)也支持帕拉雅提出的重审申请。
不过,副检察司阿都马烈陈词指出,在高庭审讯期间,也曾有其他具资格的律师代表莫哈末纳吉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