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年拿不到碩士文憑‧婦女或告大學
(新加坡20日訊)女子拿不到國大碩士文憑誓不罷休,僵持6年的文憑糾紛可能鬧上法庭,相信是獅城首宗學生拿不到文憑而告學校的案件。
42歲的珍瑪麗.陳聲稱,她報讀新加坡國立大學建築系碩士課程,2001年與國大簽署碩士論文條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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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於2005年提交碩士論文,並通過考核,本應獲得碩士文憑,國大卻拒發。
據報導,珍瑪麗準備通過法律途徑要求國大發出碩士文憑,並賠償她的個人損失。
國大則指她未遵循提交碩士論文程序,也不願接受考核,因此在2006年取消她的碩士生資格。
因新條款無理不肯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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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起糾紛源自於國大對提交碩士論文要求的一些變動。2003年,國大修改上載文件流程,要求碩士生簽署新的免責條款。
珍瑪麗認為新條款無理,不肯接受,堅持要求國大按照2001年簽署的條款進行考核。
國大回覆珍瑪麗發出的律師信時堅稱並未違約,新條款指的是2003年實行的電子提交論文方式,珍瑪麗直至兩年後才提交碩士論文,應該遵循新規定。
國大說,免責條款是為了確保碩士生對自己的論文負責,若有人挑戰或投訴碩士生的論文,校方無需負上責任。
珍瑪麗的代表律師路易斯說,將在下月入稟高庭。
國大通過來自德尊律師事務所的代表律師回應說,珍瑪麗的指責是錯誤且毫無根據的,如果她決定把國大告上庭,國大將維護立場,抗辯到底。
國大發言人說,由於文憑糾紛的法律程序仍未有判決,校方不宜發表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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