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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疑骗保险金拒赔 上诉庭:保险公司须通知索赔方

(布城3日讯)上诉庭裁决,若保险公司以索赔涉及欺诈为由,拒绝承保摩多疏忽索赔,必须通知第三方索赔人。

根据自由今日大马报道,以上诉庭法官阿丽莎苏莱曼为首的上诉庭三司今日一致裁决,维持高庭裁决,即保险公司必须严格遵守1987年陆路交通法令第96(3)条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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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说,安联普通保险有限公司有义务通知答辩人诺比雅末阿里斯与拉末恩邦,即该公司正向高庭申请宣告相关保险保单无效或不可执行。

她在上周发布的判词要点中指出,上诉人安联保险公司知悉答辩人有意提起民事诉讼,因此上诉人有义务向答辩人发出通知,告知其拟拒绝承担责任的意图。

她指出,由于安联保险未遵守第96(3)条文,其取得的宣告在法律上并无效力,因此答辩人无须先撤销该宣告,便有权执行对其有利的判决。

“我们一致裁定,高庭并无可上诉的错误,上诉庭不应介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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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2名上诉庭法官是再尼马兹兰及恩依罗马烈地彼得。

上诉庭也宣判,安联保险公司需要支付3万5000令吉堂费给2名答辩人。

安联保险公司早前向瓜拉登嘉楼高庭申请,指诺比雅与拉末所提呈的保险保单无效及不可执行,但并未通知两人有关该诉讼。

诺比雅与拉末随后在瓜拉登嘉楼推事庭,就一宗发生于2019年的道路事故提起疏忽诉讼并胜诉,获判44万8000令吉。

安联保险公司拒绝履行判决后,诺比雅与拉末申请对该保险公司的账户进行扣押令。

安联保险公司律师随后申请暂缓执行及禁令,以阻止他们执行扣押令。

2023年,时任高庭法官阿末法依鲁斯(现为上诉庭法官)驳回安联保险公司的上述申请,即保险公司必须遵守通知2名答辩人的义务。

根据案情,诺比雅当时骑乘拉末的摩托,于2015年3月7日傍晚约7时,在瓜拉登嘉楼希利兰路,与另一名摩多骑士努尔纳吉米发生事故受伤。

第二辆摩多的车主依斯迈已向安联保险公司为该摩多投保。

安联保险基于理算员怀疑该索赔涉及欺诈,而寻求法庭作出上述宣告。安联保险聘请的代表律师是奈依克及罗斯玛丽雅;诺比雅与拉末代表律师是甘纳瓦迪奈都。

奈依克宣布,安联保险公司将向联邦法院申请上诉准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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