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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立慷:新能源加速发展 稀土变新黄金

(布城28日讯)随着全球化格局转变,世界各国日益重视供应链的韧性与安全,稀土已从过去鲜少被关注的矿产资源,跃升为国际社会竞相布局的“新黄金”。

科学、工艺及革新部长郑立慷指出,在全球迈向碳中和、新能源加速发展以及高科技产业持续扩张的推动下,国际市场对稀土元素的需求迅速上升,供需逐渐失衡,进一步凸显其战略地位及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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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美科技竞争加剧与全球供应链重塑的背景下,稀土已不再只是单纯的经济资源,而是带有鲜明地缘政治意义的战略资产。”

他说,现在,无论从国防装备所需的雷达与显示系统,到新能源汽车与风力发电电动马达使用的超级磁铁;再到日常电子产品的萤幕显色与散热组件,都离不开稀土材料的支撑。

郑立慷说,虽然马来西亚的稀土储量并非全球最高,但其重要性却不断吸引国际目光。

“马来西亚的优势在于具备中游提炼与分离的产业经验。随着莱纳斯(Lynas)在本地设厂10多年,我国已积累了宝贵的分离技术和坚实的产业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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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表示,莱纳斯作为中国以外,全球仅有的两大稀土分离厂之一,占据约4%至5%的全球份额,使大马在全球稀土价值链中,拥有独一无二的战略地位。

发展中下游产业链 总产值可达265亿

郑立慷也根据马来西亚科学院(Akademi Sains Malaysia)的报告指出,若仅从事上游开采,到2030年预计收益约为20亿令吉;但若发展完整的中下游产业链,总产值可望达至265亿令吉,中下游所创造的经济价值超过上游的12倍之多。

“在融入全球稀土产业链的过程中,政府明确定位大马为高附加值制造与技术参与者,而不仅仅满足于原材料供应国的角色。”

他表示,大马长期奉行中立外交政策,政治、金融及司法体系稳健完善,具备发展高增长、高附加值产业的条件,而稀土产业正契合这项国家发展战略。

304法令监管环境污染

对于大众高度关注的环境风险课题,郑立慷强调,政府已通过304法令建立更严密的监管机制。

“若企业违反安全规范或非法处置废料,罚款可高达50万令吉以上,并可能面对最高30至40年的监禁刑罚,确保企业高层必须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他说,企业在开设工厂之前,必须向原子能局提交详细的“关厂与环境修复”方案,确保在采矿结束或工厂停运后,具备全面清理与恢复土地的能力。

此外,他说,政府还会要求企业预先缴纳“环境修复保证金”,一旦发生污染或企业违约,政府可直接动用该资金进行善后处理,防止环境遗留问题。

马来西亚原子能执照局总监哈嘉诺莱莎表示,原子能局作为304法令下的法定监管机构,全面负责涉及原子能与放射性物质活动的管制与监督,以确保公众与环境的安全。

在制度准备方面,哈嘉诺莱莎强调,大马正不断提升跨机构协调与监管成熟度;当前稀土产业的发展由“稀土工业发展特别工作队”统筹,并在天然资源与环境永续部(NRES)的主导下,联合国际贸易及工业部(MITI)与科学、工艺及革新部(MOSTI)分工协作,分别负责上游监管、中下游产业发展及科技与人才培育工作。

“稀土项目的监管,涵盖多层技术审查与持续监督机制,包括环境影响评估、地质与技术审核,以及一旦涉及天然放射性物质时的辐射安全管控。这些职能由环境局、原子能局与矿物及地质局等机构,联同州政府紧密协作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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