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公会:勿让司法历史沦静态 苏丹阿都沙末大厦 应重启

(吉隆坡27日讯)大马律师公会呼吁政府认真考虑恢复苏丹阿都沙末大厦作为实际运作的法庭,以避免让司法历史沦为静态展示。
公会主席莫哈末依兹里强调,这座承载国家司法记忆的历史建筑,不应仅被视为观光或行政空间,而应继续服务公共利益,彰显司法制度的尊严与延续性。
曾是1980年代最高法院
苏丹阿都沙末大厦建于1894年至1897年间,最初作为殖民政府行政中心,随着国家独立与宪政发展,该建筑在1980年代起成为我国最高法院(后为联邦法院)所在地,直至2003年司法机构迁往布城司法宫。
文告说,对司法界与法律界而言,该大厦不只是历史建筑,更是许多关键判决诞生之地,也是本地上诉审判制度成熟的重要见证。
莫哈末依兹里表示,若能在多年后让司法功能回归,将具有深远意义。
“首先,可让司法体系重新连结曾位于国家司法核心的历史场域,其次,这有助于强化公民象征,因法院作为宪法机构,其空间本身应体现制度的稳定与庄严。
“第三,可确保历史建筑持续发挥制度性功能,而非成为失去生命力的展示品。”
港终审法院办公保育兼顾
他表示,国际间已有成功先例,香港终审法院大楼原为最高法院所在地,后曾改作立法会用途,最终再恢复为终审法院永久办公地点,成功在保育历史、公共象征与司法实务之间取得平衡,证明历史建筑在妥善规划与改造下,完全能符合现代司法对安全与效率的要求。
他认为,大马同样可以采取类似思维,城市规划与发展不应抹去宪政历史的实体锚点。
他说,许多司法管辖区都选择保留历史法院作为仍在运作的司法中心,而非仅作为纪念性建筑。
鉴此,律师公会促请有关当局展开结构性可行性研究,全面评估恢复司法功能的可能性,包括建筑结构安全、保安需求、公共通达性、文物保育,以及长期维护与管理规划。
莫哈末依兹里强调,这项建议并非出于怀旧情怀,而是对司法制度延续性的肯定,让司法机构重返苏丹阿都沙末大厦,将有助于彰显法院的尊严、法律制度的历史根基,以及我国宪政发展的连续性,也体现历史建筑仍能以具意义、可持续的方式服务国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