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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贿500元被控 前女公仆判罚款1800

(马六甲24日讯)女子被控于3年前在亚罗牙也市议会任职期间接受500令吉贿赂,今日于甲州地庭面控时,认罪不讳,被判罚款1800令吉。

被告是苏哈娜(45岁)。案发时于亚罗牙也市议会担任行政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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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共面对4项控状,皆抵触刑事法典第165条文(公务员不得接收贵重物品或礼物)。被告今日对其中两项控状认罪,另两项控罪则在刑事程序法典第171条文纳入考量的程序。

控状指被告于2023年1月5日至1月20日,在亚罗牙也收取来自一名马六甲广告公司经理的200令吉现金。另一项控状指被告于2023年4月10日至4月19日,在相同地点及情况下,向同一名人士收取300令吉现金。

本案由副检察司莎莉娜提控,地庭法官是伊莉莎白巴也万。被告的辩护律师是拿汀卡仁。

伊莉莎白巴也万最后决定判被告每项控状罚款900令吉,若无法缴付罚款,则以坐牢3个月代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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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了解,被告于退庭后迟迟未离开地庭范围,大约在一小时后匆匆走出地庭,走向停在附近的一辆车离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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