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吉隆坡21日讯)交通部长陆兆福指出,在去年10月至12月期间,陆路交通局在特别执法行动中查获3604辆超载重型车辆,大部分属于严重超载,并存在安全隐患。
他今日在国会下议院回答行动党亚沙区国会议员谢琪清的提问时说,在这些车辆中,1731辆属于载重7.5吨以下的类别、1193辆载重介于7.5吨至32吨之间,另有680辆载重超过32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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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10至12月取缔3604重型车 多属严重超载
“根据数据显示,大部分超载案件属于严重超载,可能影响道路安全、车辆稳定性、煞车功能及道路基础设施的耐久性。”
他说,武吉阿曼警察总部交通调查及执法部的数据显示,去年涉及重型车辆的致命事故呈现下降趋势。
他指出,根据警方初步数据,2023年涉及重型车辆的致命事故共有232宗,2024年增加至260宗,2025年则降至163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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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项统计涵盖涉及卡车、拖车及重型货运车辆的致命事故,不论其是否为主要肇事者,仅统计参与事故的情况。”
他表示,致命事故呈下降趋势,也显示针对重型车辆的安全合规执法措施已奏效,包括载重控制在内的措施,在降低道路致命事故风险方面发挥积极作用,符合政府保护道路使用者生命安全的目标。
查获3604辆超载重型车比例
载重7.5吨以下类别(不受控制)
超载 / 重型车辆统计(辆)
10%–35% / 655
35%–70% / 549
70%及以上 / 527
总数 / 1731
载重介于7.5吨至32吨
超载 / 重型车辆统计(辆)
10%–35% / 916
35%–50% / 125
50%及以上 / 152
总数 / 1193
载重超过32吨
超载 / 重型车辆统计(辆)
10%–25% / 473
25%–50% / 167
50%及以上 / 40
总数 / 6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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