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布城20日讯)2名华裔男子於2015年幹下“地产经纪变绑匪”案後,因拐带华裔地产业大亨的胞姐并勒索200万令吉赎金而被判绑架罪成,過後,他們更因此面臨坐牢30年的刑罰,而在他們提出上訴後,联邦法院經聆審後维持原判。
以联邦法院首席大法官拿督斯里旺阿末法立为首的三司週一在聆审现年53岁的廖义金和50岁的陈永达(人名皆译音)为寻求推翻他们被判绑架罪成和监禁30年的裁決而入禀的上诉申请后,一致驳回2名上诉人的申请。
另2名法院法官是拿督诺丁哈山和拿督仄莫哈末鲁兹马。
2名上诉人被判于2015年11月10日大约傍晚6时在雪州八打灵再也东南亚花园的一间中医馆内,为达共同意图,即取得多达100万美元、100万新元和800万令吉的赎金,而拐带当年63岁的女肉票林和(译音)。
因此,他们被判触犯可与刑事法典第34条文(共谋犯罪)同读的1961年绑架法令第3(1)条文;一旦罪成,将可被判监禁不少过30年但不超过40年和鞭笞。
旺阿末法立宣判时指出,高庭和上诉庭在裁定2名上诉人绑架的判决上並没有犯错,而此案有大量证据显示他们俩確實涉及策划绑架受害者的罪行。
因此,法院维持2名上诉人于2024年1月22日,遭上诉庭改判监禁30年的刑罚,刑期从被捕日,即2015年11月17日算起;上诉庭当时也判处未满50岁的陈永达需被鞭笞2下。
莎阿南高庭是于2020年3月9日,判处廖义金和陈永达绑架罪成及终身监禁。
週二在法院代表被告廖义金和陈永达陈词的律师分别是拿督郑宝德及阿菲夫丁,而主控官阿都马利副检察司则代表作为此案答辩人的控方出庭陈词。
綁匪闖中醫館綁女肉票囚7天
肉票侄子為發展商林景清
收取200万贖金後釋放地產大亨胞姐案中的女肉票為拿督林和(译音),其胞弟是一名拥有“丹斯里”头衔的房地产业大亨。
林和是于2015年11月10日傍晚6时左右在一家中医馆内接受治疗时,被突然闯入的绑匪强行掳走后,遭绑匪载到一间位于雪州蕉赖的店屋內囚禁长达7天,而最终在家属支付200万令吉赎金后,她順利获释。
林和被绑架一案原本有3名被告,包括廖义金、陈永达及另一名馬來男子特拉哈,他們在高庭受审和被判绑架罪成後,上诉庭于2024年以控方无法证明特拉哈是綁架受害者的匪徒,加上林和及控方证人也没能指认特拉哈是绑匪之一,因此批准特拉哈的上诉申请,改判他无罪释放。
林和以第28名控方证人的身分在高庭供证时,曾指认廖义金在案发当年是负责开车的绑匪,而陈永达则是捆绑她的绑匪。
受害者在警方安排辨识嫌犯的列队认人程序时,也曾认出廖义金和陈永达是绑架她的绑匪,但並没有指认特拉哈是嫌犯之一。
林和的侄子為房地产发展商和建筑公司林上海资本有限公司的非执行主席丹斯里林景清,他也曾以第6名控方证人的身分到高庭供证。
主嫌曾認3度綁架
1女童1男童付贖金後獲釋
華裔丹斯里產業大亨的胞姐林和被綁架一案發生後,主嫌落網時承認他曾幹下3宗綁架案,而在綁架林和之前,他曾先后綁架1名華裔女童和1名華裔男童。
據了解,這名40余歲的華裔主嫌是一名房地產經紀,他聲稱,他曾于2013年策劃和綁架一名11歲的華裔女童,並勒索50萬令吉贖金。
在他首次干案並輕易得手后,由于揮霍成性和喜歡花天酒地,他很快就把所有贖金花光,接著,食髓知味的他再綁走1名10歲的華裔男童,並勒索15萬令吉贖金,而第二次獲得贖金的他,不到一年時間就把贖金都花光了,於是,他又萌生再度策劃綁架案的念頭。
接著,他找來1名華裔朋友同謀,后者再找另一名地產經紀與他們一同策劃干案。
后來,他們再找來2名馬來承包商,並由他們負責和其中一名華裔同謀一起擄人。
據悉,女肉票林和被禁錮期間是由2名馬來承包商看守。
時任雪州總警長拿督阿都沙馬當時曾在記者會上說,此案主嫌其實並沒面對財務困難的問題,同時也沒有欠債,且和女肉票及其家人沒有恩怨,而他只是因貪圖更多財富才冒險幹案。
■新聞背景
綁匪先索1543萬贖金
討價還價後改索200萬
2015年11月10日,華裔地產經紀在策劃綁架華裔丹斯里產業大亨的胞姐後,即向肉票家人索取1543萬令吉贖金。
肉票家人過后與綁匪討價還價,最終以200萬令吉“成交”,而肉票家人隨后依綁匪指示交錢,當時62歲的女肉票則在被綁的第6天后獲釋。
據悉,警方專案小組是在確認肉票安全后,根據情報迅速展開連環突擊行動,逮捕14名嫌犯查辦。
阿都沙馬說,肉票是在中醫館房內接受治療時,被突然闖入的匪徒擄走。
他指出,3名綁匪當時分別持假槍、巴冷刀和小刀闖入醫療房,致傷一名企圖營救受害的醫療人員后,把女肉票擄上車載走。
“兩名嫌犯干案時戴著頭盔,另一人則戴鴨舌帽,在場的顧客和其他醫護人員都不知情,直到被傷及的醫療人員出來求助,才知道發生綁架案。”
“肉票過後被帶上豐田Estima休旅車,載到蕉賴一間民宅囚禁。”
阿都沙馬說,警方過後共起獲72萬2670令吉贖金和3輛轎車,並續追查127萬7330令吉贖金的下落。
“警方起獲的3輛轎車,包括一輛豐田Estima休旅車(擄人)、一輛豐田Altis轎車(藏贖金),及一輛現代Elantra轎車(屬于其中一人)。”
綁架案主謀是著名房地產經紀
華裔主謀是著名房地產公司經紀,他在該領域工作多年,目前已經是管理層階級,負責替公司物色和銷售地皮。
消息指出,主謀並沒有任何財務問題,生意來往也一切正常。
阿都沙馬在記者會上指出,主嫌是為了取得贖金而冒險干案,並以聞人或富有人家為目標,展開綁架計畫。
他補充,警方目前援引1961年綁架法令第3(1)條文展開調查此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