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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客看房反被绕过!卖家私下交易 中介诉卖家讨逾9万佣金

(新加坡14日讯)新加坡一家房地产中介公司的女董事,指她带潜在买家上门看房后,卖家却私下与买家达成交易,于是起诉卖家违反协议,称她应获3万1380(新币,下同;约9万8842令吉)的佣金。,

《8视界新闻网》报道,虽然承审法官果同意卖屋是女董事的功劳,但她却失责未和卖家签署销售代理合约,只能判她败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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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人是颜美芳(译自Linda Natalie Gan Mee Fon),答辩人是从事家具自动化装修生意的富商马克思。

根据新加坡地方法院的判词,颜美芳得知马克思有意出售两间豪宅,于是发讯息询问他是否可以代理销售,而双方的往来讯息,显示马克思和她谈了卖屋的价格和佣金。

马克思说,如果能卖到338万元(约1064万6560令吉)或以上,她可获得1.5%至2%的佣金,低于338万元的售价则只能获得1%的佣金。

双方之后再无讯息往来,一直到2023年5月,颜美芳再次询问售价,并于7月23日,带买家前看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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颜美芳期间带买家的妻女参观屋子,马克思则和买家交谈。

对此,颜美芳称她在见面时,曾向马克思介绍买家的身份,不过马克思则说颜美芳当天并未告知买家的名字,他们的交谈内容仅围绕装修课题。

富商通过拍卖平台直接卖屋

看屋当天晚上,买家私下电邮马克思和他打招呼,并在邮件留下自己的姓名和联络电话。

买家看屋的一两天后,马克思在拍卖平台刊登有意卖房的广告,指明要和买家直接交易,谢绝中介。

颜美芳在买家看房后,数次和马克思讨价还价,指豪宅转售市场低迷,要求马克思降低售价,还说如果马克思不肯降价可能会赶走买家。

双方的来往讯息显示,颜美芳称买家起初出价303万元(约954万4106令吉),后来调高到310万元(约976万4597令吉)。

对此,马克思坚称太低,也告知颜美芳,他的最低要求是320万元(约1007万9584令吉)。

颜美芳回复说,她会要求买家出价323万5000元(约1018万9829令吉),其中3万5000元(约11万零245令吉)是她的佣金。

马克思同意,但表示若无法达成交易,双方就此作罢,他也说自己有信心通过拍卖平台找到买家。

颜美芳之后并未再联系马克思有关售价事宜。

不过,买家却在那期间通过拍卖平台联系马克思,表明买房意愿。

马克思咨询律师友人的意见后,得知他和颜美芳并未签署代理销售合同,没有义务通知她。他过后和买家最终以313万8000元(约988万4292令吉)的价格成交。

女董事再带人看屋后发现富商私下卖房

被蒙在鼓里的颜美芳,于2023年8月带了另外一名潜在买家前去看房。

这次,颜美芳称马克思当时开价约338万元,马克思则说他当时表明屋子将要出售了,但颜美芳还是坚持要带人去看屋子。

马克思和买家的交易最终在2023年9月初完成。

颜美芳于2023年10月,发现马克思私下和她当初带去看房的买家交易后,联系马克思表明买家是她带去的,她理应获得1%的佣金,即3万1380元。

马克思拒绝,称买家是通过拍卖平台和他交易,并非通过她。

颜美芳所属的房地产中介公司过后在2023年12月起诉马克思,向他追讨佣金。

法官:女董事卖屋有功 但很不幸无法索取佣金

颜美芳称和马克思之间存在协议,她带买家给他,自然应获得佣金。

马克思则说他和颜美芳并未签署任何代理合同,而买家是通过拍卖平台和他取得联系,颜美芳并未促成交易,他没有理由支付她佣金。

根据新加坡房地产代理法令第44条明确规定,房地产代理只有在和客户签署了法定的书面合同后,才能就佣金或其他相关费用提出诉讼。

所谓的法定合同不包含口头协议、零散沟通的短讯等其他沟通方式。

法官根据双方来往的讯息、看房和交易的时间,推断马克思和颜美芳确实存在代理协议,买家也是颜美芳带给马克思的,而马克思通过拍卖平台售屋只是避免支付佣金的幌子。

不过,新加坡房地产代理法令规定,中介须和客户签署合约才能提起诉讼,而颜美芳和马克思从未曾签署相关合同,因此无法追讨这笔佣金。

法官说:“颜美芳如果和马克思签署合同,她理应获得1%的佣金,但很不幸的,他们并未签署合同,所以我只能驳回她的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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