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援助穆斯林20万善款 男子不认罪1万元保外

(吉隆坡12日讯)一名39岁的穆斯林区域福利组织前主席,因涉嫌挪用7年前所筹募的20万7000令吉人道援助捐款而被控,惟他否认有罪,获准保外候审。
被告莫哈末哈京莫哈末诺是以该组织主席身分,被控不诚实挪用属于这个非政府组织的资金。
有关款项原是用于与其他非政府组织合作,在缅甸、也门、叙利亚及巴勒斯坦展开的人道援助任务。
媒体去年6月25日曾报道,反贪会已确认一名来自马六甲的非政府组织主席,为一宗涉及高达2600万令吉公众捐款遭侵吞案件的主要嫌犯,并将在多个地方法庭提控这名与“跨区域行动”相关的主席。
根据控状,被告被他于2019年12月27日,在吉隆坡苏丹希沙慕丁路一家银行犯下上述罪行,抵触刑事法典第403条文,一旦罪成,可被判监不少于6个月或最高5年,并可另加鞭刑或罚款。
隶属反贪会的主控官阿斯玛占里向法庭申请让被告以5万令吉保释保外,并附加条件,包括被告须每月初到住家附近的反贪会办公室报到、把护照交由法庭保管及不得干扰控方证人。
而被告的代表律师阿兹祖沙里曼则要求将保释金降至1万令吉。
他指称,其当事人需负担3名尚在求学的孩子、患有高血压与糖尿病的父母及从事自雇工作妻子的开销,及每月收入仅1500令吉。
他表示,被告是在上周才接获出庭通知,周一早上8时就抵达法庭,而且,被告自2025年起在调查过程中全程配合,不存在任何潜逃风险。
他补充,被告仅有能力缴付1万令吉保释金,因为他明天及后天,还需分别在马六甲与怡保的法庭面对其它提控,所以需预留资金缴付额外保释金。”
“辩方并不反对控方提出的附加条件,但要求被告改为向马六甲反贪会办公室报到。”
地庭法官阿兹鲁在听取控辩双方的说词后,批准让被告以1万令吉及一名担保人保释,并谕令被告须遵守控方所提出的所有附加条件。
本案定于3月11日过堂,以提交相关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