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布城8日讯)过去5年间,有6万1116名马来西亚人基于经济与家庭因素放弃国籍,其中大部分人选择新加坡作为主要落脚地。
这也意味着,平均每年约有1万名大马公民放弃国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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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民登记局总监拿督巴德鲁希山指出,在放弃国籍的人数中,女性占比最高。
他接受大都会日报访问时说,截至去年12月17日的5年期间,共有3万5356名女性放弃大马籍。
他指出,新加坡是绝大多数申请人的首选目的地,占所有案例的93.78%,其次是澳洲(2.15%)和汶莱(0.97%),其他国家占3.1%。
“放弃大马国籍的决定,很大程度上是由经济和家庭因素驱动。以新加坡为例,很多大马人在当地工作,就业前景和收入水平让他们更易获得公民身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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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因素居多
巴德鲁希山说,家庭因素在放弃国籍的人群中尤为突出,特别是那些与外国人结婚后移居海外,并最终选择取得配偶国籍的大马人。
他补充,尽管不乏国籍被撤销的案例,不过与自愿放弃国籍相比,这类情况相对少见。
他说,这种情况可能发生在大马人在取得外国国籍后,在该国行使投票等公民权利,因为根据联邦宪法,大马不承认双重国籍。
“当大马公民行使外国公民的权利,例如在该国选举中投票,即视为取得该国国籍,其大马国籍必须被撤销。”
巴德鲁希山也说,在申请放弃国籍的人群中,大多年龄介于31至40岁,共1万9287人(占31.6%)。
“其次是21至30岁,共1万8827人(30.8%);41至50岁有1万4126人(23.1%),50岁以上则有8876人(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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