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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剧演员认罪 社媒推广电子烟 罚1万

(布城7日讯)艺名为Shuib Sepahtu的喜剧演员沙米拉莫哈末,因2年前在网络平台推广电子烟产品而被控上庭,今日在推事庭俯首认罪,罚款1万令吉。
推事艾兹琳判处现年42岁的沙米拉罚款1万令吉,若无法缴付,则须以1个月监禁代替。被告随后已缴清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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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控状,沙米拉于2024年10月22日下午4时26分,在YouTube平台中推广某电子烟产品,抵触2024年公共卫生烟草及吸烟产品管制法令(852法令)第9(1)条文。相关条文阐明禁止任何形式的安排,推广烟草、吸烟物质或烟草替代品,意图或可能鼓励吸烟,或被宣传为戒烟产品。
当局是根据相关YouTube链接展开调查,并于同日在卫生部公共卫生监察与法律组进行审查后立案。
案件援引852法令第9(3)条文提控,并可在第9(3)(a)(i)条文下判刑;一旦罪成,初犯者可被判罚款不超过2万令吉、或监禁不超过一年,或两者兼施。
较早前,卫生部检控官顾阿强(译音)在陈词时指出,法庭有必要对被告施以具阻吓性的刑罚,以警惕社会人士勿推广对公共健康构成负面影响的吸烟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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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说,吸烟产品可能引发严重健康问题,进而增加医疗负担;同时,18岁以下的儿童与青少年极易受到相关宣传影响,尤其当产品由具社会影响力的人物进行推广时,后果更为严重。
主动下架有关内容
另一方面,被告代表律师阿末依兹丁指出,其当事人仅担任播客制作人,与电子烟公司的合作是在相关法令正式生效前达成。
他补充,被告在知悉相关规定后,已主动将有关内容从YouTube下架,使链接无法访问,以减低对社会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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