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雪邦5日讯)雪邦县署及土地局提醒一名声称土地遭人侵占,并建起兴都庙的巫裔地主,建议他入禀法庭对侵占者采取民事法律行动;并强调执法当局展开任何拆除建筑物的行动,必须在获得民事法庭发出的庭令后方可执行。
该局在文告进一步讲解,这是因根据国家土地法典(828法令)第425项条文,阐明执法行动仅适用于侵占政府地、保留地和矿地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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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私人土地,根据国家土地法典第44(1)(a)条文,土地的拥有权、管理权以及对任何形式侵占的处理,完全由地主负责。”
雪邦县土地局指出,私人土地的侵占属于地主与侵占者之间的民事纠纷,因此地主有责任启动适当的法律程序,采取相应的法律行动。
“雪邦县土地局建议地主除了聘请律师,也应向警方报案,作为正式文件和诉讼的初步证据。”
该局承诺将以审慎方式处理土地侵占问题,以维护公众利益,同时提醒地主避免自行采取可能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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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此同时,建议公众不要传播未经证实的信息,也不要采取任何可能引起混乱及公众恐慌的行为。”
一名叫苏海利的70岁退休老人,日前在社交媒体发帖表示,他位于龙溪塔帕兹花园的一片土地遭到侵占。
他原本要出售这片于2001年购买约1英亩的土地,却发现有人未经许可,在土地上兴建一座兴都庙,这让他的出售计划落空。
据称,由于这段土地位置偏僻,多年来很少有人前往,这座兴都庙竟在他不知情下兴建和扩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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