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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付租金又拒搬! 女房东失控撕毁租约遭判拘役15日

(桃园4日讯)桃园八德一名金,约房客在礼拜堂协商租约时情绪失控,当场抢走房客持有的租约并撕毁,导致文件失去法律效力。房客随后报警并提告,桃园地方法院最终依毁损文书罪判处房东拘役15日,可易科罚金。

根据案件,位于桃莺路的一处租屋,每月租金新台币1万5000元(约2000,双方于2023年7月签约。然而,租住不到一年后,2024年4月因房客积欠租金问题,双方发生争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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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商地点选在基督教大湳礼拜堂,房东因谈判未果情绪失控,撕毁房客保管的租约并将文件带走。桃园市警局八德分局接报后展开调查,并移送桃园地检署侦办。

女房东辩称,房客完全不支付租金且拒绝退租,自己才情绪激动抢走合约,并强调“合约书是我买的”,认为撕掉自己的文件并无大碍,也不影响租屋事实。

她表示当时只是希望房客尽快搬离,认为情节轻微,因此仍不认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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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审理后指出,虽然租约是房东购买,但交付给房客后,即成为证明权利的重要文件。若遭任意破坏,房客未来在法律程序中将面临举证困难。

考量房东因收不到房租才一时失控,但随意毁损文书仍属违法,最终判处拘役15日,可易科罚金,全案仍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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