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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香果园骗局? 房地仲介倾尽积蓄分文未得

(吉隆坡2日讯)44岁的房地产仲介被自称拿督的男子游说注资其百香果园,倾尽积蓄甚至转让豪车凑出21万令吉投资,但最终却分文未得,令他深感受骗,因此已于去年11月向警方投报,且获通知以刑事法典第420(欺骗)条文展开调查。

这名事主黄先生今日在大马人道主义组织(MHO)总秘书拿督希桑慕丁,及该组织华社公关主任胡杰良的陪同下说,他是在去年2月透过脸书购买一辆二手露营车时,结识该名自称拿督的华裔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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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透露,买车时,对方态度良好和善,让他觉得可以与他深交。他在同月带其参观其位于森州的百香果园,及另一间他在马六甲的红酒厂。

他表示,对方随即游说自己注资百香果园,而基于确实亲眼看见果园规模,于是经协商便决定在3月将果园总价值的30%,即18万令吉注入投资。

黄先生说,他在变卖股票等资产及倾尽积蓄只凑出14万7800令吉,并应对方要求将名下的悍马轿车转让予他,让总金额达21万令吉。对方声称急用钱,因此当下他基于信任将款项分数次汇予对方,未即时拟定合约。

他指出,待获款项与轿车后,对方进一步游说到马六甲购地开设水果加工厂,还要求自己贷款50万令吉作为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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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贷款获批,只剩最后的签名程序时,我询问他百香果园何时能获得分润,但他却以诸多借口拒绝回应,令我起疑并向MHO咨询,最终却被告知或已落入骗局。”

黄先生表示,在MHO介入后,对方应要求拟定一份投资合约,但合约加上封面仅有两张纸,且内容简陋更似借据,因此自己并未同意签名。

黄先生指出,对方在合约中列明会转让20%果实而非金钱的条例,十分不合理。

他披露,合约内容提及,对方将在每次果园丰收时,将20%的果实转让予他,直至累积价格达到所投资的20余万令吉后,合约将自动终止。

“这意味着,我投入大笔钱仅会获得果子,还要我帮他打工卖百香果,且过程或持续数十年。”

黄先生补充,如今对方的电话虽能拨通,但他却拒绝接电话,而经上网核查后,也不见其名字出现在官方拿督勋衔名单中。

另一方面,希桑慕丁呼吁警方加快调查,包括查明投资计划是否合法、事主投资金去向,以及投资金是否被对方用作私人用途,并将调查报告早日提呈总检察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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