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布城26日讯)承审法官拿督科林劳伦斯裁定,在逃大马富商刘特佐在一马公司(1MDB)事务中,实际上是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的代理人、协调者及促成者,其角色贯穿多项关键交易。
他说,辩方主张纳吉遭1MDB管理层或刘特佐蒙骗,这番主张是站不住脚的。
纳吉在其被控的1MDB洗黑钱和滥权案中分别面对4项滥权控状以及21项洗黑钱控状。
科林劳伦斯是在今早上9时14分左右开庭,并在控辩双方介绍各自团队后,开始念出判决摘要。
在此案的整个审讯过程中,辩方始终坚称,纳吉相信汇入其个人银行户头的巨额资金是来自沙地王室的捐款;控方则主张,这笔资金实为1MDB的资金。
科林劳伦斯指出,刘特佐虽未在1MDB担任任何正式职务,却深度介入该公司的关键事务,并在多项交易中充当“中间人”和“传话人”的角色。
他说, 第43名控方证人The Edge媒体集团主席丹斯里童贵旺此前供称,于2015年3月前往纳吉的住所与纳吉会面,告知有关刘特佐涉嫌不当介入1MDB事务,尤其涉及挪用约7亿美元资金。
“然而,刘特佐随后仍继续参与1MDB的事务,并在被告(纳吉)知情下,与纳吉前特别官员拿督安哈里(此案第8名控方证人)一同前往中国处理相关事务。”
他指出,证据显示,刘特佐在1MDB事务中负责传递指示的重要角色。
“第8名控方证人供称,刘特佐经常通过电邮传达行动方案,有关文件往往经由他转交被告。其中一封证物电邮更使用“请向老板汇报”的字眼,所有迹象均指向被告。
他说,这进一步凸显刘特佐是被告与1MDB管理层之间的“沟通管道”。
此外,科林劳伦斯指出,纳吉及家人分别于2009年、2010年及2013年,三度与刘特佐及多名涉及1MDB交易的关键人物在游艇上度假,难以被视为巧合。
他认为,在这些场合中完全没有讨论1MDB事务的说法“并不可信”。
他指出,其中,2013年的游艇度假行程,与1MDB和阿布扎比Aabar投资公司的交易时间点高度重合,当时在场的包括多名签署相关协议以及资金转移的关键人士。
他说,尽管在案件时间线中,刘特佐的角色与不当行为已逐渐浮现,但被告从未针对刘特佐采取任何行动,包括向警方或相关执法机构报案。
”法庭认为,这明显遗漏反映被告默许刘特佐的行为。”
科林劳伦斯进一步指出,辩方主张控方未能证明刘特佐“无法被寻获”的说法不能成立。
他说,证人供词显示,刘特佐自2017年起身处海外,且在2018年大选后仍未返回我国;
“同时,辩方本身也提交文件,显示刘特佐已在我国被缺席提控,并被列为在逃人士,且曾面对国际刑警红色通缉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