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布城26日讯)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被控一马公司(1MDB)洗黑钱和滥权案今日下判,承审法官拿督科林劳伦斯于早上9时14分左右开庭后,在控辩双方介绍团队后,开始宣读判决摘要。
纳吉在此案中分别面对4项滥权控状以及21项洗黑钱控状。
回顾2024年10月30日,科林劳伦斯在宣判纳吉于本案表罪成立时,用近两小时宣读判决摘要;今日将耗时多久宣读判决摘要,仍有待观察。
现年72岁的纳吉今日是在监狱局人员的押送下,前往布城司法宫聆听判决。
根据一般程序,高庭宣判纳吉有罪,纳吉还可上诉至上诉庭。
假若上诉庭维持纳吉有罪的判决,他有权到联邦法院提出上诉;上诉庭宣判纳吉无罪,纳吉则会被释放,但控方可上诉至联邦法院。
联邦法院是最后审判阶段
联邦法院将会是最后的审判阶段,若纳吉依旧被判有罪,将依据其罪行判决监禁和罚款;期间,纳吉还可要求国家元首给予特赦,但在元首给予特赦前,纳吉需执行坐牢的刑罚。
一旦联邦法院判决纳吉无罪,他将获无罪释放。
纳吉2018年被控
纳吉是于2018年9月20日被控1MDB洗黑钱和滥权案25项控状,案件于2019年8月28日在高庭开审,历经235天的审讯,控方传召了50名控方证人出庭供证后,并于2024年5月30日完成举证阶段。
科林劳伦斯于2024年10月30日裁定,纳吉涉及25项控状皆表罪成立,谕令他出庭自辩。辩方随后传召另25名辩方证人出庭供证,经过58天的审讯后,辩方于今年5月6日完成抗辩环节。
在整个审讯过程中,辩方始终坚称,纳吉相信汇入其个人银行户头的巨额资金是来自沙地王室的捐款;控方则主张,这笔资金实为1MDB的资金。
纳吉因挪用SRC国际公司4200万令吉资金罪成,自2022年8月23日起在加影监狱服刑。
在SRC国际公司4200万令吉资金案,高庭最初判处纳吉监禁12年,并罚款2亿1000万令吉,上诉庭和联邦法院随后都维持原判。
不过,纳吉于2022年9月2日申请特赦。
在2024年2月2日,特赦局最终将纳吉的刑期减半至6年,罚款则降至5000万令吉;若无法缴付罚款,监禁刑期则增加一年。
在2024年4月1日,纳吉向高庭申请准令,以在寻求证实时任国家元首苏丹阿都拉发出的特赦附录,是否包括允许他居家服刑一事,展开司法检讨。
总检察长丹斯里莫哈末杜苏基不否认有关居家服刑特赦附录的存在,但其真实性以及有效性是存在质疑的。
在2025年12月22日,高庭驳回纳吉为寻求政府执行其据称已获批准、允许居家服刑的特赦附录而提出的司法检讨案件,这也意味着他必须继续在监狱服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