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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慧英政务官遭冒名 女子伪造电邮官方文件行骗

(吉隆坡22日讯)妇女、家庭及社会发展部副部长林慧英的特别政务官林瑞光遭一名女子长期假冒其官员身份及职衔,透过伪造电邮与官方文件对外行骗,目前他已报警处理。

林瑞光在脸书发帖指出,女子自2023年开始就滥用其身份行骗,包括对一名男子谎称她能协助获得政府官职,甚至发出假冒委任公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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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方冒用我的身份与官方职位,甚至创建两组与我名字相似的假电邮地址对外联络,即[email protected]以及 [email protected]。”

谎称协助获得政府官职

不仅如此,他表示,女子还用他的名义对外声称自己与时任财政部副部长熟络,并以向副部长借钱需要还钱作为理由,向同一名受骗男子借钱。

“我向副部长亲自核实后,已确认该说法完全虚构,属于捏造与欺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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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严重的是,该名女子再假冒我的身份,与另一名来自太平非政府组织的男子接触,声称能协助申请政府拨款,并冒用我的身份及职衔与对方沟通,企图骗取信任。”

林瑞光表示,事迹败露后,女子主动透过脸书坦承冒充他的身份进行各类假冒行为,让他大感无奈。

他说,在咨询了林慧英及社青团总秘书林骏荣律师的建议后,他决定报警以捍卫个人名誉与政府机构诚信,并促请警方尽速调查,以阻止更多无辜者受骗。

他透露,警方已证实受理此案件,而此案涉及的法律条文包括刑事法典第170条文(冒充公务员)、刑事法典第415及416条文(以冒名方式进行诈骗),并与第34条文同读。

“我要郑重强调,此案不仅关乎个人名誉,更牵涉政府单位诚信,若不严办,将造成更大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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