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吉隆坡21日訊)穆斯林被允許出席由非穆斯林舉辦的聖誕慶祝活動,但需遵守多項嚴格規定,以確保回教信仰、教法和道德規範獲得維護。
上述事項是根據馬來西亞全國伊斯蘭事務理事會第68次國家級宗教裁決委員會會議所作出的決定,並由聯邦直轄區宗教司辦公室發布“回教徒參與聖誕節慶祝活動指南及規範”。
根據指南,穆斯林獲准出席聖誕慶祝活動,但前提是不得與回教信仰相悖,包括不得參與基督教宗教儀式或使用基督教的特定象征物,如十字架、聖誕樹、蠟燭和教堂鈴鐺等。
此外,參與慶祝活動不得違反伊教教法和道德規範,例如不得穿著象征其他宗教標誌的服裝如聖誕老人裝扮,不得準備或飲用酒精飲料,不得參與賭博、迷信或宗教儀式。
就參加慶祝活動地點,穆斯林可以出席在宗教場所之外舉行的聖誕節慶祝活動,主要為聚餐或社交活動,前提是提供的食物是清真食品。
“然而,在節日當天出席宗教場所舉行的慶祝活動,則被視為‘可憎但不禁止’(makruh)。”
根據指南,與聖誕節有關的裝飾品如聖誕帽、聖誕樹、聖誕鈴鐺,或任何清楚顯示與聖誕節有關的裝飾,皆是代表基督教特殊標誌,因此穆斯林不得使用與之相關的裝飾品。
“穆斯林也被允許在聖誕節期間接收禮物或送禮,但有關禮物不得涉及任何宗教元素,穆斯林也不得向他人贈送或接收酒類禮物。”
當局也不鼓勵穆斯林舉辦聖誕派對,以避免與基督教徒相似。同時,穆斯林也不得參與任何聖誕頌歌活動,因含有違反回教教義的讚頌元素。
“穆斯林可送上聖誕祝福,這包括為確保人際關係和諧、在與多元族群人士交流時、跨宗教家庭,祝賀內容不得承認或讚美基督教義。”
根據指南,雖然鬆樹被視為是聖誕節的象征,但穆斯林仍被允許種植,前提是必須確保僅供裝飾和美化環境用途。
上述說明主要為穆斯林提供指引,在不犧牲回教原則與信仰立場的前提下,繼續維護我國不同宗教之間的和諧共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