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9日讯)高庭裁定,警方于2018年6月对律师西蒂卡欣住家展开的突击行动属非法行为,并谕令政府向西蒂卡欣及其当事人支付总额27万4375令吉的赔偿金。
司法专员阿兹雅在宣判时指出,有关行动是警方在未尝试事先联系屋主的情况下进行,已违反法律程序,因此批准起诉人的部分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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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人为西蒂卡欣及阿妮丝(31岁),两人于2021年1月入禀诉讼,将包括政府及大马皇家警察在内的30造列为答辩人。
根据判决,法院谕令政府向西蒂卡欣支付12万零625令吉一般性赔偿金,向阿妮丝支付5万3750令吉,另判处10万令吉惩罚性赔偿及5万令吉堂费。
指拘留西蒂卡欣漠视宪法
阿兹雅在判词中指出,西蒂卡欣作为一名律师,却在履行专业职责期间遭到拘留,答辩人的行为显示对起诉人宪法权利的漠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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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的审讯中,答辩人由联邦高级副检察司阿妮丝纳兹瓦代表,起诉人则由律师苏仁德拉代表。
根据诉状,阿妮丝因家庭问题向西蒂卡欣寻求协助与庇护,并于2018年6月21日居住在其住家,当时西蒂卡欣出门出席会议。
起诉人指出,9名身穿便服的警员在没有合法程序下,破坏铁门及正门,强行闯入住家,并将当时躲藏在浴室内的阿妮丝带往加影警区总部。
起诉人也指出,西蒂卡欣于同年6月23日在得知当事人被扣留后,前往加影警区总部,但不获准会见阿妮丝,并于当晚约11时,基于涉嫌绑架阿妮丝及妨碍警方执行公务而遭警方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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