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吉隆坡18日讯)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的代表律师丹斯里沙菲宜指出,虽然总检察署日前发文告称,美国政府正考虑马来西亚提出的引渡请求,把涉及一马公司(1MDB)丑闻的高盛前东南亚区主管莱斯纳引渡回马,但纳吉并没要求推迟高庭在12月26日对其1MDB洗黑钱和滥权案作出判决。
沙菲宜今日在吉隆坡法庭大厦召开新闻发布会,针对总检察署于12月12日发布的文告,这么指出。高庭此前已择定12月26日,就纳吉涉及的1MDB洗黑钱和滥权案作出判决。
总检察署在该文告说,该引渡请求源自莱斯纳的同事,即涉及1MDB舞弊案的高盛集团前银行家黄宗华在美国受审时披露的新线索。据报道,莱斯纳在2012至2013年间,在总额达65亿美元的1MDB债券交易中扮演关键角色。
沙菲宜控诉,黄宗华自2023年被引渡回马后,一直配合当局调查并提供资料,但相关资料却未能在公开审讯中接受司法检视,导致纳吉在审讯过程中面对根本性不公。
沙菲宜认为,总检察署之所以发表有关文告,是因为基层已经出现不满的声音。
“发生了什么事?在逃大马富商刘特佐至今没被绳之以法,什么都没发生。所以,肯定已经有很多怨言。”
他说,在政治层面上,也引发了许多政治人物的不安。
沙菲宜表示,相信承审纳吉被控1MDB洗黑钱和滥用权案的法官已经看过了总检察署发出的上述文告。
“但法官是否能采取任何行动,那是法官本身的决定。”
他认为,即便他申请针对总检察署文告中提及的内容进行陈词,也不会有任何结果。
“不,我们从来不想这样。我只是告诉你们,这就是目前在我们国家正在发生的事情。”
他指出,纳吉是无辜的,无论是在SRC案还是在1MDB案中。
“但我不能再多说了,裁决就在12月26日。”
询及纳吉是否会接受判决,沙菲宜表示,纳吉不可能说不想接受判决,也没指示推迟12月26日的判决。
此外,沙菲宜指出,黄宗华在证词中并未指控纳吉,反而明确否认任何涉及纳吉的共谋行为,这一点至关重要。”
他还质疑,刘特佐被控辩双方一致指认为案件核心主谋,却至今未被带返马来西亚受审,且已不再受到国际刑警组织红色通缉令的约束。
“我们质疑,当局是否与刘特佐之间存在不当,甚至腐败的安排。”
他强调,那些承认或显示深度涉入1MDB资金挪用的人士,未被提控,反而获得某种形式的保护安排,这种不均等对待,直接影响案件的公平性、透明度及事实查明的完整性。
“最重要的是,这一切清楚显示,拿督斯里纳吉并未真正受联邦宪法第5条款与第8条款的公平审讯权所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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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菲宜质疑,黄宗华自引渡回马后一直配合当局调查并提供资料,但相关资料却未能在公开审讯中接受司法检视,导致纳吉在审讯过程中面对根本性不公,而刘特佐被一致指认为案件核心主谋,却至今未被带返马来西亚受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