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吉隆坡9日訊)1名華裔妇女申訴,她駕車從柔州返回吉隆坡途中被另一輛轎車碰撞後,前往鄰近的馬六甲野新警區總部报案時,驻守警亭的警员竟以她及其女儿穿著的裤裙不符服装规定而禁止她們進入警局報案,過後更逼迫華婦去商場買長褲更換才允許對方進入警局,令華婦大叹法內无情。
这起事件是於週一下午4时左右,在马六甲野新警区总部发生。
隨著56歲的女事主郭女士經由媒體揭露此事,行动党全国组织秘书邱培栋对于再次发生女车主遭遇车祸后,因衣著问题被警方拒之门外的事件深感震惊与愤怒,并认为警方此舉等同是矫枉过正的官僚主义,而且内政部长拿督斯里赛夫丁早於2023年已明确下令,无论公众身穿什么衣服,警方都必须接纳公众的投报。
他週二发文告披露,当时,内政部长的立场非常清晰,即民众在求助时,警方没有任何理由可凌驾于接收投报责任之上。
不过,邱培栋感到遗憾的是,基层的执法人员似乎并未将此指令听进去,导致此荒谬的事件一再重演。
也是马六甲市区国会议员的他说,他理解政府当初设立衣著规范,是为了维护政府机构的庄严形象与礼仪。但这套标准应仅限于特定的正式场合,如出席官方会议、官方仪式或与高级官员进行正式会面。
“然而,把这种服装规范强加于普通政府柜台服务(如报案、缴费、咨询)是极不合理的。柜台是服务人民的最前线,应以便利民众为先,不应设立门槛刁难纳税人。”
邱培栋试问,若民众遭遇抢劫、甚至在受伤受惊的情况下前往警局求助,警员是否还要斤斤计较对方的衣著。还是说,要受害者先回家“打扮”自己才去报案?这种本末倒置的做法,岂不荒谬?”
他强调,尽管有规范,但不应墨守成规,前线人员应胥视情况弹性处理,绝不能养成矫枉过正的恶习。
他指出,无论是车祸还是罪案,往往关乎人命伤亡,警局必须以民众的迫切性和需要性为先。如果连医院急诊室也以这种方式处理病人,后果将不堪设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