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吉隆坡6日訊)隨著外界廣傳联邦法院法官特里鲁丁曾干预司法,联邦法院首席大法官旺阿末法立指出,各界应以法官在庭上的实际表现作为唯一评判标准,而非根據其過去經歷來評估其表現。
根據《當今大馬》的報導,旺法立(Wan Ahmad Farid Wan Salleh)在配合其出任首席大法官百日在司法宫接受媒体联访时强调,法官的能力体现在判词质量、庭上风范,以及公平应对律师和各造的陈词,而非依据外在因素和法官的过往经历。
询及联邦法院法官特里鲁丁担任司法任命委员会成员(JAC)一事時,他说:“我认为,评价一名法官应依据他在法庭上的表现和其判决理由,而非任何外在因素。
“如果要评价特里鲁丁,就让我们根据他的判决理由、庭上风范、应对律师的方式,以及应对双方陈词的方式,由此进行评判,而不是从其他事情或过往来看。”
他以本身为例說,外界不应以他在2008年3月至2009年1月担任内政部副部长期间所作出的决定,对他进行评价。
旺法立说,任何的评价都应完全依据他在担任高庭法官时,所作出的司法判决。
谈到如何在部分法官引发争议的情况下增强公众对司法的信心時,他说:“最好的方式是让公众接受现实、继续前行,并根据法官在庭上的表现来评判他们。”
他说,法官的判决必须完全基于理据和法律,不受其他外在因素影响,同时在处理刑事案件时,也会考虑所有的减刑理据。
此外,他說,法律赋予首相裁量权委任联邦法院法官特里鲁丁为9人组成的司法任命委员会(JAC)成员,因此首相的決定无法被挑战。
旺法立(Wan Ahmad Farid Wan Salleh)指出,首相的委任决定不需征求任何人的意见,包括他本人。
“我不能质疑,任何人也不能质疑(这项任命),因为这是(属于首相的)权力。所以我们就接受它。”
“既然(特里鲁丁)是由首相委任的司法任命委员会成员,我们会继续召开会议,他也会以成员身份参与。”
根据《司法任命委员会法令》第 5(1) 条文,委员会9名成员包括联邦法院首席大法官、上诉庭主席、马来亚大法官,以及沙巴和砂拉越大法官。
其余5名成员通常由首相委任,包括一名联邦法院法官(依据第 5(1)(a) 条文),以及4名不属于行政机关或公务员体系的社会贤达。
特里鲁丁的任命是接替于10月退休的前联邦法院法官扎巴丽亚(Zabariah Yusof)。
然而,此举被视为偏离长期以来由资深联邦法院法官担任该职位的惯例。
再者,今年年中,司法任命委员会也曾因一名已退休法官指控特里鲁丁干预司法,而受到广泛关注。
《当今大马》6月向该法官查询后,对方下令助理报案,以致警方展开调查。随后在7月,所谓的会议记录在網絡上流传。
此事引发一场司法风波,民眾因此担心行政部门试图干预司法,而特里魯丁当时据称有望升任马来亚大法官,继而成为联邦法院首席大法官。
然而,随着上诉庭法官旺法立在东姑麦文(Tengku Maimun Tuan Mat)退休后升任首席大法官,该风波逐渐平息。
過後,安华也否认曾提名特里鲁丁作为首席大法官人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