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吉隆坡4日訊)社运艺术家法米惹扎日前因在“民主课堂”讲课時展示一張印有“PM(‘首相’之意)”字眼的卡通老鼠貼紙,而遭警方傳召錄口供,據悉,警方是援引《刑事法典》第504条及505(c)条,以及《1998年通讯及多媒体法令》第233条展开调查。
法米惹扎日前在面子書贴出警方给他的一张传召录供的通知顯示,有人举报他在TikTok“民主课堂”(Kelas Demokrasi)直播时,展示“首相鼠”贴纸。
这只“首相鼠”是一只身穿西装打领带的棕色老鼠,其衣服上写有“PM”(首相)的字眼。
根据通知,警方援引《刑事法典》第504条及505(c)条,以及《1998年通讯及多媒体法令》第233条展开调查。
《刑事法典》第504条涉及蓄意侮辱,并意图引发破坏和平的行为,而第505(c)条则涵盖旨在煽动对他人犯罪的言论、谣言或报告。
通讯及多媒体法令第233条涉及滥用网络服务的罪行。
根据有關通知的內容,警方是传召法米惹扎於週四下午2点到巴生北区警察总部錄口供。
警方也指示他携带所有与案件相关的文件或材料。
“若不遵从通知,可能会在《刑事法典》第174 条下被采取行动。”而该条文涉及不服从公务员指示按时到指定地点报到的罪行。
隨著法米通過網絡揭露此事,許多網民紛紛留言怒斥團結政府打壓言論自由,謹摘取部份列出如下:
◆用PM也被对付 希盟打压言论自由
◆每次见法米被捕 就知大马越来越中共化
◆首相的字眼原来那么敏感……长知识了
◆以后画图只能写AM不能写PM了
◆火贱誓死捍卫言论自由 只是一个笑话
◆好昌明的安华政府哦,竟禁民写PM
◆以后看直播买产品还能不能写“PM”
◆希盟和安华假扮尊重言论自由的开明分子
◆为何批评安华就被对付?难道首相不能被批评?
此外,上个月,法米惹扎也因开设“民主课堂”直播遭到警方调查,並到武吉阿曼警察总部錄口供,警方當時提问多数与题为“州元首慕沙阿曼能被罢免吗?”的影片相关,其中要求他说明发布该影片的目的、所传递宪政制度讯息的来源,更质问他意图影响沙巴选民意向的目的。此外,警方也重提他去年绘制沙巴首长慕沙阿曼讽刺漫画一事,並要求他说明此举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