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亚庇29日讯)民兴党指控选举过程出现严重违规,一名选民因身份遭冒用而被拒投票,质疑选委会未能保障公民宪法赋予的投票权。
民兴党路阳候选人黄俊铨发表文告说,他接获选民林家明投诉,指前往沙巴学院投票站时,选务人员告知“他”已完成投票,尽管出示身份证且手指无墨迹,仍被拒绝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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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批评此事件不仅破坏选民信任,更是对民主程序的直接侵害,现场选委会人员仅要求选民“等待进一步指示”,未提出具体解决方案。
他指称,选民的权利不应在系统“摸索解决方案”的过程中被搁置。
黄俊铨要求选委会马上澄清三项程序:身份遭冒用时的标准作业程序、如何保障被冒用选民权益及现场补救措施。
他在文告中质疑投票站主任拒收其代理人所提交反对信的行为“不专业且令人不安”,并指依据1954年选举罪行法令,冒名投票属刑事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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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提及,当事人林家明已向丹绒亚路警局报案,并保留法律追诉权,捍卫宪法赋予之投票权利。
“其它投票站亦发生类似案例,让人质疑系统性漏洞存在,政府采购的不可洗墨防伪效果不彰,应导入指纹验证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