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吉隆坡27日讯)房屋及地方政府部长倪可敏指出,房地部正在研究调整城市翻新法案中30年建筑楼龄门槛,并将确保任何政策的实施不会增加居民的负担。
他昨日以国会书面回答马华亚依淡区国会议员拿督斯里魏家祥的提问时说,房地部关注国人对于城市翻新法案中设定30年建筑楼龄门槛的担忧。
他表示,该部将会重新审视建筑楼龄门槛,并广泛听取利益相关者的意见,以确保政策实施更加公平和可行,以人民利益为中心。
“房地部正在积极研究优化机制,以调整城市翻新法案中的建筑楼龄门槛,同时兼顾技术、经济、社会及建筑物实际状况等多重因素。”
他保证,任何政策的实施都不会对居民在维修成本或重建项目推进方面带来过大负担。
倪可敏说,根据1974年道路、沟渠及建筑物法令第85A条文规定,所有10年以上的建筑物需定期检查,以确保多层建筑的视觉效果和结构状况保持良好,符合建筑物的寿命或使用年限。
他指出,建筑物的视觉和结构检查报告必须由注册工程师提供,并提交地方当局评估,以鉴定报告结果。
他表示,建筑物的稳定、耐久和可居住性会随着使用年限增加而逐渐下降,导致损坏和老化。
“对于已达到或不足30年的建筑,基础设施如电梯、水箱、电气线路、管道系统、污水系统、燃气供应系统等,会随着时间逐渐出现退化。
“如果管理公司管理不善,未能进行定期和全面维护,即使建筑物楼龄不足30年,情况也会更加令人担忧。”
他表示,房地部将建筑物楼龄设定为30年的门槛,是基于对建筑物结构类型和质量、空间、面积及技术适用性,维护和运营成本是否超过市场价值等因素的综合考量。
他说,对于落实城市翻新的的合理考量时间为:
(1)25至40年:需要进行大规模升级
(2)40至60年:大部分建筑需进行全面翻新或考虑城市翻新
(3)70年:若没有进行集中维护,这个楼龄的建筑物一般被视为老旧,但历史建筑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