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槟城19日讯)槟州基设施、交通及数码行政议员再里尔说,在霹雳槟城供水计划下每年缴付的2亿1000万令吉产能费(Capacity charge),是由槟州水供机构承担作为购水成本的一部份,是属于营运开销(OPEX)。
他说,槟州供水机构向霹雳购买淨水,是出售给非家庭用户,例如发展迅速的威南工业区,而非自用。因此,不存在该机构必须承担有关费用问题。
他今日在槟州议会总结时说,霹雳州政府征收是项费用,是因为所有与处理水供基础设施相关的成本均由该州承担,包括专为槟城兴建每日可处理5亿公升的滤水厂建设成本。
他说,槟州供水机构已进行尽职调查,并已经把所有费用计算在内,包括建设滤水厂、征用土地、连接从武吉美拉附近的滤水厂到槟城吉辇河(Sungai Kerian)的管线建设、融资成本(包括贷款利息)、40 年的维护成本及基础设施升级费用等。
“如果这个滤水厂工程,连同所有基础设施由槟州供水机构自行通过与水务资产管理公司(PAAB) 建设-营运-移交(BOT)模式来执行,其成本将大致相同,甚至可能更高,因为水务资产管理公司所提供的融资成本更高。”
他说,唯一的区别在于这笔2亿1000亿令吉将从营运开销(OPEX)转移至资本开销(CAPEX)。更重要的是,如果槟州供水机构想自行执行这项工程,这是不可能的,因为霹雳河位于霹雳,而非槟城。
针对有议员建议由联邦政府承担2亿1000亿令吉的产能费时,他解释,一般来说,联邦政府只资助生水基础设施,对于这项“霹雳槟城供水计划”,联邦政府确实会承担估计约50亿令吉的费用,用于建设从贞德洛水坝下游至武吉美拉之间,通过穿山隧道进行生水取水与输送的基础设施。
他补充,至于处理水源的的基础设施,如滤水厂及通往槟城的输水管道,则由州政府负责。
另外,他说,槟州与霹雳州之间签署的谅解备忘录,是双方经过多次谈判,未涉及任何威胁或强迫成分。
“槟州供水机构发现,霹雳州发展机构与金务大集团组成的联营公司所提出的成本具有竞争力,甚至可能低于自行建设滤水厂成本。加上,由于河川位于霹雳州,自建水厂几乎不可行。“
他说,有关谅解备忘录非约束性,其中包含主要技术及财务条件,包括年产能费2.1亿令吉、每立方米淨水价格1令吉70仙、最低供水量为每日3亿公升,以及协议期限40年,第21年重新评估价格。
“如果我们现在不执行这项工程,也许从现在起 10 年内,槟州所有的生水资源将被完全使用殆尽。届时,如果联邦政府与霹雳州政府不再立场一致,槟城将面临生死攸关的局面。”
他补充,槟州将来没有新生水源,只能用如新加坡的技术取净水,但成本却高出3倍时,槟州要去哪里找5亿公升的净水供给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