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时国内

【荷女模坠楼案】上诉庭批准大马政府暂缓赔偿

(布城18日讯)荷兰籍模特儿伊娃娜坠楼身亡民事诉讼一案,上诉庭三司今日一致批准大马政府与另三造的申请,允许暂缓支付110万令吉赔偿,直到上诉有了裁决。

Advertisement

以拿督莫哈末再尼为首的上诉庭三司,是在聆听了代表上诉人(大马政府与另三造)出庭的高级联邦律师刘宏斌以及答辩人(伊娃娜母亲)的代表律师拿督山卡拉奈尔的陈词后,作出上述裁决。另二司为拿督依斯迈和拿督林福龙。

莫哈末再尼在裁决中指出,本此案存在可争议的法律论点,包括高庭所发出的强制令。

他说,上诉人解释,作为一个政府机构,其付款流程并不简单,若在此情况下要求立即履行(支付赔偿),将会造成难以控制的困难。

“此外,我们留意到,不存在上诉人拒绝支付赔偿的真实风险。若上诉失败,政府依然能够履行判决(支付赔偿)。”

ADVERTISEMENT

伊娃娜的母亲克丽丝蒂娜卡罗丽娜是于2020年11月20日入禀法庭,起诉大马政府及其他三造调查其女儿死因时失职。她把全国总警长、查案官法依沙阿都拉、内政部长及大马政府列为第一至第四答辩人。

在今年7月29日,高庭裁定伊娃娜母亲胜诉,谕令大马政府与另3造须赔偿110万令吉。同时,高庭也谕令大马警方,依据2019年高庭发出的指示,对伊娃娜坠楼身亡案,重新展开调查,以及每3个月向总检察署汇报调查进展。

在11月13日,高庭驳回大马政府与另三造提出的暂缓支付赔偿申请,并谕令他们必须在当日支付110万令吉的赔偿金至指定的律师信托户头。

大马政府与另三造是在11月14日入禀上诉庭,要求上诉庭根据1964年法庭司法法令第44条文,发出临时暂缓令,以暂缓执行高庭在7月29日发出的谕令,直至正式暂缓令申请获得审理。

大马政府与另三造也要求上诉庭,根据1964年法庭司法法令第73条文或1994年上诉庭条规第7条或第105条文,或上诉庭现有职权,发出暂缓令,以暂缓执行高庭在7月29日发出的谕令,直至大马政府与另三造针对高庭在当天的判决所提出的上诉有了裁决。

克丽丝蒂娜卡罗丽娜在诉讼中指出,2017年12月7日,当时18岁的女儿遗体在Cap Square Residence公寓6楼阳台被发现时,警方在事发楼层单位,即属于一对美国夫妇亚历山大及鲁纳的单位在展开调查时出现疏忽,也没有对该夫妇开案展开正式调查,也没有扣留该对夫妇,作为关键证人。

2019年3月18日,验尸庭宣判伊娃娜的死因为“不幸事故”。克丽丝蒂娜卡罗丽娜对该结果不满,而在2019年11月22日向高庭提出上诉,高庭推翻验尸庭的判决,改判“遭到某人或不明人士致死”,并指示总检察长命令警方展开进一步调查。

 

標籤
你也可能感兴趣...
Clo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