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吉隆坡5日讯)吉隆坡特别权力庭法官拿督阿丽扎今日批准已故前财政部长敦达因遗孀杜潘纳伊玛为首的24造,针对解冻被政府冻结的资产,所提出的司法检讨申请准令。
申请人为纳伊玛为首的23造,包括她的5名子女,剩余其他为他们名下的公司;答辩方为反贪污委员会官员及大马政府。
纳伊玛代表律师古迪亚星表示,他有义务告知法庭昨日由另一名法官阿玛吉星作出的另一项判决,因该判决与本案具有某些相似点。
“那宗案件同样涉及调查权是否可受司法检讨的课题,并出现类似的时间限制已届满,改援引其他法律条文的问题。我不想对对方律师造成不利影响,但我有义务通知法庭这一点。”
对此,法官阿丽扎回应表示:“我正好也读了那篇相关的法庭新闻报道。”
古迪亚星补充指出,本案虽为独立个案,但部分法律问题确实相似。
他强调,根据2012年法院规则第53条第3(3)条文,总检察署在此阶段的角色为提出初步异议。
代表律师的高级联邦律师努鲁哈菲莎则提出反对,理由是有关“冻结账户”的决定属于调查行为,因此不适用于司法审核。
古迪亚星则主张,司法机关应采取更具进步性的法律发展方向,指出过往亦有法院允许针对调查机构的决定进行司法检讨,若该决定带有恶意。
阿丽扎总结时指出,本案申请人已提出若干具体理由,显示当局的行动带有恶意,并且未有依据2001年反洗黑钱、反恐融资及非法活动收益法令(AMLA)开立调查档案。
“申请人已提出更高层次的审查门槛,并据理陈述多项理由。简而言之,法庭批准申请人展开司法检讨的许可。”
高庭于6月批准反贪会的申请,冻结纳伊玛和其家属在英国伦敦总额1亿3200万英镑(约7亿5820万令吉)的资产。
有关英国资产包括位于圣玛丽斧街及皇冠法院一号的两栋商业大楼;位于布莱恩斯顿广场、布莱恩斯顿街及兰卡斯特门的三处豪华住宅;位于格洛斯特广场的两个住宅单位;以及据称由Ilham基金会持有的英国CAF银行户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