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布城4日讯)控方主张,一马公司(1MDB)的所有关键决策均源自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而证据显示,纳吉不仅对1MDB的投资事务知情,实际上还控制、下达指示并从中获益。
控方说,辩方的陈词扭曲了事实和法律,因此恳请法庭驳回辩方的陈词,并判处纳吉在 被控的1MDB洗黑钱和滥权案中,所有25项控状罪名成立。
承审法官拿督科林劳伦斯于2024年10月30日裁定,纳吉涉及1MDB洗黑钱和滥权案的25项控状皆表罪成立,谕令他出庭自辩。辩方随后传召另外25名证人出庭供证,并在今年5月6日完成抗辩阶段。
控辩双方自10月21日起展开为期10天的口头陈词,正式告一段落。上週五,科林劳伦斯已择定12月26日,裁定纳吉在此案中是否罪名成立。
在整个审讯过程中,辩方坚称,纳吉相信汇入其个人银行户头的6亿8100万美元资金是来自沙地王室的捐款;控方则主张,这笔资金实为1MDB的资金。
主控官拿督阿末阿克南副检察司在陈词时表示,控方的立场坚定,即在逃大马富商刘特佐、纳吉时任首席机要秘书拿督阿兹林、1MDB时任财务执行董事倪崇兴(译音)、1MDB时任首席投资员聂法依沙等人皆充当纳吉的中间人或“传话者”。
刘特佐等人充当传话者
他提到,多名证人此前在供证时指称,之所以会针对上述人士的指示採取行动,是因为他们相信这些指示直接来自时任首相纳吉本人。关键在于,纳吉从未纠正、否认或斥责上述人士的行为。
他继说,早期阶段,纳吉前特别官员拿督安哈里与1MDB时任首席执行员拿督沙鲁尔在取得刘特佐等人的指示后,都会向纳吉寻求确认,而纳吉始终肯定刘特佐或阿兹林所传达的指示。因此,他们没理由怀疑刘特佐与阿兹林所传达的内容并非出自纳吉本人。
他补充,其他证人也曾就1MDB事务向纳吉求证。例如,第15名控方证人丹斯里峇基就曾向纳吉表达对当时1MDB管理层行为的担忧,但未获任何回应。而随着时间推移,向纳吉求证的做法逐渐停止。
“这并非出于疏忽或假设,而是因为已形成明确规律,即经由刘特佐或阿兹林传达的每项指示,都与纳吉的意愿一致,而纳吉也通过言行对此种做法表示确认。”
阿末阿克南强调,这正体现了所谓的“行为佐证”,辩方无法仅凭零散片段来破坏这个由纳吉自身行为所建立的完整证据链。
辩方:刘特佐被视犯罪层级最高人物
较早前,辩方律师丹斯里沙菲宜陈词时则主张,刘特佐在1MDB丑闻中应当被视为“犯罪层级中的最高人物”。
他指控,当局进行“选择性提控”具有政治动机。其当事人(纳吉)之所以被追究,是为了在政治上彻底消灭他,使他永远无法在政坛上復出。
他还援引沙地国王萨尔曼于2017年官访马来西亚一事,作为支持“沙地捐款”说法的证据。
他解释,倘若已故沙地国王阿都拉的名誉受诋毁,被误传为捐赠该款项,而此事不仅在我国引起舆论,更引起国际关注,那萨尔曼国王是否可能接受官访马来西亚的邀请?
沙菲宜指出,纳吉之所以信任刘特佐,是因为后者曾安排与阿都拉国王的会面,并提前告知纳吉他将获沙地最高爵位的消息。
他重申,纳吉的解释既非“事后编造”,也非“单纯否认”,促法庭宣判其当事人无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