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时国内

【国会】扎丽哈:至少每5年1次 GLIC高层须申报财产

(吉隆坡4日讯)首相署(联邦直辖区)部长拿督斯里扎丽哈指出,凡是联邦政府直接持股的政府相关投资公司,其高层人员皆须申报财产。

她今日在国会下议院回答行动党巴生区国会议员甘纳巴迪劳的提问时说,财政部长机构旗下公司的董事局成员,包括政治委任者和公务员,皆必须申报财产。

Advertisement

她表示,至于和政府有直接利益关系的雇员公积金局、公务员退休基金局、朝圣基金局及国防卫队基金局,已根据内部规定向高层和职员实施财产申报制度。

她说,公务员也须依照1993年公务员条例(行为与纪律)申报财产。

她指出,一般来说,公务员在受委进入公共服务体系时须申报财产。

“财产申报必须至少每5年进行一次,并以上一次申报日期起算。若在此期间没有新增或出售任何资产,仍必须提交申报。若未履行申报义务,可能会受到纪律处分。”

ADVERTISEMENT

她表示,至于州政府及地方政府官员,则须根据各自层级制定的条例进行财产申报。

房产股票等投资皆须申报

另一方面,扎丽哈说,无论是固定或非固定财产,皆须申报。

她回答伊党巴东勿刹区国会议员鲁斯丹的附加提问时说,必须申报的固定资产包括房地产和轿车;而现金、股票、证券及各类投资,包括加密货币亦在申报范围内。

她表示,凡价值超过1万令吉的高价物品,如珠宝、会所会员资格、家具及运动器材等,也必须一并申报。

“此举旨在防止隐藏资产,尤其是那些登记在他人名下的财产。”

標籤
你也可能感兴趣...
Clo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