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怡市厅11月起执法 查封没缴门牌税业主

(怡保29日讯)从11月起,怡保市政厅将依据1976年《地方政府法令》(第171法令)第148条文,对还没有缴清拖欠门牌税的业主展开执法行动。若到时还未缴清门牌税者,市政厅将发出查封令(费用由业主承担),并可依法查封其动產。

怡保市长查末克沙裡指出, 拖欠数额不超过1000令吉者,查封令费用为150令吉;拖欠数额超1000令吉者,费用为300令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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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提醒,凡已收到E通知书(粉红色)的业主,无论是手递或张贴於物业者,都必须立刻缴付门牌税拖欠款。此通知为最后警告,逾期将依法採取动產充公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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