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槟报界俱乐部吁公众谨言慎行 勿涉“藐视法庭”评论

(槟城26日讯)针对有民众今早在声援教师集会上,质疑媒体在老师体罚学生而被控报导一事,槟城报界俱乐部发表声明,要求公众必须理解“法庭待审”(sub judice)原则的法律限制,谨慎对待任何公开评论,否则可能触及“藐视法庭”(contempt of court)的法律底线。

该俱乐部强调,“法庭待审”规则旨在保障司法程序的独立与公正,当案件进入审讯阶段后,任何被认为有意或无意影响法庭裁决的公开言论、评论或报道,都可能被视为干扰司法程序。无论是媒体机构、公众人物,抑或一般民众,若发表或传播具潜在偏向性的言论,均可能构成藐视法庭罪,需要承担相应法律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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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告说,任何尚在审讯中的案件,其审理应仅由法庭根据正式呈堂的证据与辩论决定;而非舆论、媒体评论或公众情绪所左右。

俱乐部指出,法庭待审规则的核心精神在于保障被告享有公平审讯的宪制权利。 任何未经审理的事实推测、对证据的私下揣测、或对案件走向的主观评论,都可能在社会上造成“预判”(prejudgment)的印象,从而削弱公众对司法体系的信任。这类“媒体审判”(trial by media)的现象,等同于僭越(usurp)法庭职权,破坏法治的根基。

槟城报界俱乐部法律顾问拿督林子辉说,法庭待审规则并非禁止报道,而是要求报道必须公正、准确且以事实为依据。媒体可如实报道审讯过程中实际发生的程序、证词及法官的指示,但不得对案件未定的争议作出倾向性评论或结论。

槟城报界俱乐部呼吁社会大众与媒体工作者在涉及法庭待审案件的报道与讨论中,务必保持最高程度的谨慎与专业责任。新闻自由与言论自由固然受宪法保障,但其行使必须以不妨碍司法公正为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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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说,唯有如此,方能在维护公众知情权与守护司法独立之间取得平衡,让法治精神得以真正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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