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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MDB洗钱滥权案〡沙菲宜:法庭信若吕爱霜“不知情” 纳吉应无罪获释

(布城24日讯)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的代表律师丹斯里沙菲宜指出,一马公司(1MDB)前法律顾问吕爱霜的证词“漏洞百出、毫无可信度”,并强调若法庭相信她“对资金来源不知情”,那么纳吉理应无罪获释。

他说,吕爱霜与在逃大马富商刘特佐关系密切,其行为足以反映两人之间的紧密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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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审法官拿督科林劳伦斯于2024年10月30日裁定,纳吉涉及1MDB洗黑钱及滥权案的25项控状皆表罪成立,谕令他出庭自辩。辩方随后传召25名辩方证人出庭作证,并于今年5月6日完成抗辩环节。辩方今日进入第四天口头陈词。

在整个审讯过程中,辩方始终坚称,纳吉相信汇入其个人银行户头的巨额资金是来自沙地王室的捐款;控方则主张,这笔资金实为1MDB的资金。

沙菲宜陈词时指出,吕爱霜已在庭上承认,她曾与刘特佐一同潜逃,是一名“在逃人士”。

“他们多次被发现出现在同一个国家,包括中国和缅甸。刘特佐甚至曾协助吕爱霜非法入境,使她的护照未被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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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观我的当事人纳吉,从未与刘特佐有过类似关系。”

他说,没有任何证据显示刘特佐曾替纳吉提供此类“特别服务”,两者的情况根本不能相提并论。

沙菲宜进一步质疑吕爱霜所谓“合资项目”的真实性。

“我们问她,这笔钱从何而来?她说,这是与刘特佐的合资项目。于是我们要求她出示任何能证明这项合资关系的文件。她回答说,‘我没有文件’。”

吕爱霜是此案第50名控方证人,也是1MDB丑闻的关键人物之一。她此前出庭时供称,在2011年至2014年期间,刘特佐曾给她近1亿令吉,用于两人的合资投资项目。

沙菲宜指出,吕爱霜是一名经验丰富的企业律师,曾在吉隆坡最知名的律师事务所任职,却连一份文件都拿不出,来证明自己并非从1MDB收钱,而是所谓“合资所得”。

“这说得通吗?我们真的能相信她吗?”

沙菲宜说,吕爱霜的供词充满矛盾,难以令人信服;相较之下,纳吉的解释更具逻辑性且有充分文件支持,包括4封来自沙地的捐款信。

“如果法庭能接受吕爱霜‘不知情’的解释,那么更应接受我的当事人(纳吉)的说法。他有完整文件为证,并在发现问题后退还了6亿2000万令吉,因为那笔钱是退还给原本的捐赠者。”

他说,与吕爱霜那种“漏洞百出”的说辞相比,纳吉的解释更为合理可信。

“如果她能被信任为不知情,那么纳吉更应当被判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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