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吉隆坡15日讯)槟城前首席部长林冠英获得吉隆坡地庭批准永久取回护照,即日起出国无需再向法庭申请取回护照。
根据行动党脸书贴文,林冠英在海底隧道贪污案的代表律师海奥玛占提出申请,要求永久取回护照,因为他已于8月20日获首相安华委任为东盟中国产业合作与发展促进会(ACAPICD)名誉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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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冠英的护照此前被地庭扣押,只能在特定情况下经事先提出特别申请(ad hoc basis)后暂时取回。
贴文指出,林冠英在护照被扣押超过5年的期间,共提出了3次暂时取回申请。他完全遵守所有法庭命令,并获得法庭的充分认可与满意。
根据贴文,海占指出,这种“逐次临时申请”的机制将妨碍林冠英代表国家履行ACAPICD职务时的行动能力,若需紧急出国,将因程序而受阻。
对于控方反对永久归还护照,理由是林冠英可能会潜逃国外,林冠英的另一名律师蓝卡巴强调,控方未提供任何证据以支持其“潜逃风险”的指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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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毫无根据、无理取闹的指控,与首相的委任信内容背道而驰。”
他进一步指出,林冠英获首相新任命的事实构成“重大情势变化”(material changed circumstances),应作为法庭考量的重要因素。
辩方:无法证明有潜逃风险
另一名律师雷尔则指出,控方若主张林冠英会潜逃或逃离,举证责任在于控方。然而,至今控方并未提供任何证据显示林冠英存在潜逃风险。
根据贴文,副检察司旺沙哈鲁质疑首相签发委任信的真实性。对此,雷尔与蓝卡巴质问控方,是否暗示首相的委任信是伪造的?
每月须到槟城贪会报到
两位辩护律师皆批评控方的质疑“不道德且不合逻辑”。
最终,地庭批准林冠英永久取回护照,附带条件是林冠英须在每个月的第一週到槟城反贪会办公室报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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