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
控猥亵女童 情侣可判监20年和鞭笞

(芙蓉14日讯)一对情侣因涉嫌在校园女厕猥亵三年级女童,2人今日在芙蓉地庭面控,一旦罪成,可被判最高20年监禁及鞭笞。
两名被告分别为25岁的焊工莫哈末莫达及22岁的学校女保安诺阿丽雅,两人为情侣关系。他们均否认有罪。
Advertisement
根据控状,两人被指控于2025年10月7日,上午9时30分至10时30分之间,位于林茂一所小学的女厕中,对一名9岁女童实施带有性目的的身体性侵犯行为,因而抵触2017年儿童性罪行法令第14(a)条文。
根据《新海峡时报》报导,两名被告在宣读罪状后,双双否认罪名,该案主控官诺拉兹哈则向法官卡娜格丝娃丽建议,要求两名被告个别以3万令吉保释金,并附加三项条件,即在审讯期间须每月到警局报到、不得联系控方证人,及将护照交予法庭保管,作为保外候审条件。
女被告诺阿丽雅的代表律师诺法兹林,则以其当事人是一名月薪仅1700令吉的学校保安,加上仍需扶养患有高血压的父母及仍在求学中的4名弟妹为由,恳求法庭将保释金减至1万令吉。
至于没有聘请律师的莫哈末莫达也在庭上表示,将由出庭的兄长代为缴付保释金。
ADVERTISEMENT
无论如何,卡娜格丝娃丽最终裁定,两名被告均需各以3万令吉保释,并并须遵守3项保外候审条件。
该案将在11月17日过堂,届时将进一步提呈相关审讯文件,及为被告委任辩护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