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槟城10日讯)43岁无业印裔男子因抢劫26岁西班牙女子手提包,今日在地庭认罪。法官定在11月12日下判。
根据控状,被告于9月30日清晨约6时15分在乔治市三星巷的素食餐厅前,抢走该名西班牙女子手提包,手提包内含有护照及200欧元现金,触犯刑事法典第392条文(抢劫),罪成可被判最高14年监禁、罚款或鞭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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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在聆听控状后,表示明白并认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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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槟城10日讯)43岁无业印裔男子因抢劫26岁西班牙女子手提包,今日在地庭认罪。法官定在11月12日下判。
根据控状,被告于9月30日清晨约6时15分在乔治市三星巷的素食餐厅前,抢走该名西班牙女子手提包,手提包内含有护照及200欧元现金,触犯刑事法典第392条文(抢劫),罪成可被判最高14年监禁、罚款或鞭笞。
被告在聆听控状后,表示明白并认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