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哥打丁宜23日讯)后车厢藏虎尸案,涉嫌非法拥有一具雌性马来亚虎尸体的3名被告,今天在哥打丁宜法庭面控时认罪,被判处监禁7年,及罚款25万令吉。
3名被告分别为28岁的莫哈末纳兹鲁、47岁的纳兹林和49岁的莫哈末沙西占。他们在听完控状后表示认罪,法官海依达做出上述宣判。其中纳兹林和莫哈末沙西占是两兄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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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马新社》报道,3名被告被控在一辆汽车的后车厢非法收藏一具野生雌性马来亚虎的尸体,抵触2010年野生动物法令第70条文(716法令)(无执照拥有野生动物),并在刑事法典第34条文下同读。
在相关条文下,罪成可罚款最高25万令吉,或监禁最高15年,或两者兼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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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吉阿曼联邦后备队日前在脸书贴文指出,在接获民众的情报后,当局与野生动物保护局和柔佛州森林局合作,于本月16日清晨6时10分在丰盛港丁加洛垦殖区的一间加油站,截获该辆后车厢载有马来亚虎尸体的汽车,该具虎尸头部更有6处弹孔,死状恐怖,3名男子被当场逮捕。
当局调查后发现,该只马来亚虎相信是因为跌落陷阱受重伤,其头部的6处弹孔则是导致其死亡的主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