驅動車裝欄杆載3輪胎接罰單 批發商質疑官員濫權

(雙溪大年1日訊)45歲海產批發商聲稱,陸路交通局官員以四輪驅動車子裝欄杆及車載三個輪胎乃犯法為由,向他開出罰單,批發商質疑官員此舉有濫權之嫌。

王寶業說,周二晚上他的孩子王實堅(20歲)與友人駕駛四輪驅動車前往雙溪大年,途中與陸路交通局車子迎面而過,對方突然調頭追逐,並命令其兒子下車接受檢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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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說,該輛四輪驅動車是泰國註冊車牌,車子裝圍欄方便運載貨物,惟對方卻向他的孩子表示,車子裝欄杆及車上載三個輪胎是犯法,要開出罰單。

“我多次經過陸路交通局的路檢,都可以通過,為何這次不能?”

王寶業稱,他的車子也有載運貨物的準證,不過當時我兒子所載的是破損輪胎,根本不算是貨物。”

王寶業周二下午向馬華峇甲亞蘭協調員許漢宏投訴後說,他希望當局列明陸路交通法令,如果四輪驅動車載貨物是屬犯法,他願意接受這項犯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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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說,我的車子所裝的欄杆沒有危害公眾安全,為何要開出罰單,如果當局不可以給泰國註冊車牌裝上欄杆的話,應該在大馬邊境豎立告示牌通知。”

促列明驅動車載貨違法

許漢宏希望當局可以透明度處理這事件,必須有正規的檢舉行動來攔截車子,而現今罪案到處可見,隨時都有假冒的官員搖身一變成匪徒打搶事主,令人措手不及。

“就是有一小撮的執法官員態度也非常囂張,讓人民覺得很難溝通,導致公務員與人民的關係越拉越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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